招标编号:ZZ10646GC0003004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绥芬河片区展厅装修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建设单位为黑龙江绥东试验区发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绥芬河自贸创新展示馆项目;
2.2建设地点:绥芬河市;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展厅总面积3541平方米,其中一层1825平方米,二层1716平方米,主要对展厅内部进行装饰装修,施工内容有色彩搭配、功能分布、布展及设备等;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4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5月30日,共3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
2.5质量标准:设计: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施工: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等全面责任和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本工程的投资估算额:125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设计负责人:具建筑工程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证书;
(2)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投标人提供连续三个月(2021年01月至2021年03月)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及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
3.3本次招标要求设计及施工单位除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外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项目经理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和质量员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必须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
3.4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需对“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做出承诺,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4月2日上午09时30分至2021年4月12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26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与地点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为2021年04月27日11时00分00秒。
7.3开标地点为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绥芬河自贸片区分中心(富华街与黄河路交叉口公路管理站集资2号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监 督 人: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453-8199123
招 标 人:黑龙江绥东试验区发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绥芬河市
联 系 人:梁女士
电 话:0453-5620050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451-81888888
邮 箱:yw3@zzgj.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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