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田长制”县级田长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16    信息来源:绥芬河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 打印  

  

  市级田长:王  镭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市级田长职责:落实上级田长工作部署和责任单位工作要求,负责组织、推进、落实本级黑土耕地保护利用工作,牵头调查、制定本级黑土耕地保护利用规划、意见等,落实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耕地占补平衡、巩固提升耕地质量、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打击盗采泥炭黑土、秸秆离田还田等制度措施,协调、指导、督促并组织考核下一级田长和责任单位黑土耕地保护利用工作,及时向上一级田长和责任单位报告本级黑土耕地保护利用工作情况,承担本级黑土耕地保护利用的督导、调度、查处、问责等职责。


  

来源:绥芬河市农业农村局

撰稿:原琳

校对:王欢

一审:王海丹

二审:刘新涛

三审:秦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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