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重点行业领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3-18 来源:绥芬河市应急管理

  关于开展全市重点行业领域

  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的通知

  绥安办发〔2019〕20号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关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及时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根据牡丹江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全市重点行业领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的通知》(牡安办发〔2019〕39号),市安委办决定在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和方式

  (一)时间:2019年3月18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方式:按照政府统揽、属地负责、行业监管、企业主体的原则,采取突出重点行业、季度分析汇总、制定防范化解措施的方式,每季度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对所属行业和企业的重大安全风险点、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排查汇总分析,制定相应安全防范措施,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  长:王志刚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李兴国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王乐刚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安委会成员单位

  组长负责全市重点行业领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的统筹领导工作;副组长负责全市重点行业领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的组织指导工作;成员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的督导检查。

  市政府安委会成立重点行业领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田德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三、工作内容及任务分工

  各部门各单位以安全生产季节特点、行业企业生产运行现状、人的不安全行为、事故发生规律等为主要因素,每季度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燃气管道、工矿商贸、消防、旅游、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列出季度防范重大安全风险重点内容,制定应对措施,形成重点行业领域风险分析研判和防范对策措施报告,做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

  1.非煤矿山: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配合负责非煤矿山行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

  2.危险化学品: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交通局、市公安局配合负责危险化学品行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

  3.交通运输:由市交通局牵头,市交警支队配合负责道路交通行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

  4.建筑施工: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筑施工行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

  5.燃气管道: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燃气管道行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

  6.工商贸行业:由市工信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配合负责工矿商贸行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

  7.消防:由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人防办等部门配合负责消防行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

  8.旅游: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配合负责旅游行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

  9.特种设备: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负责特种设备行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按照通知要求,由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开展本行业领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行业以及季节特点,认真研究落实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组织排查区域内安全风险点、危险源,严格落实管控措施。要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风险研判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是政府和领导干部的政治职责,党政领导干部要认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充分认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信心,敢于担当,负起责任,切实做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各项工作。

  2.加大风险防范力度。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和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安全风险点、重大危险源排查情况,建立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台账,对照台账逐项落实重大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稳定。

  3.严肃追责问责。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不认真、分析研判不彻底,防范措施不落实、组织不得力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

  4.加强信息情况报送。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情况报送工作:一是于3月20日前报重点行业领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方案及本单位联络员、联络方式;二是分别于3月20日、6月18日、9月18日前报下一季度全市重点行业领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清单(附件);三是分别于6月23日、9月23日、12月23日前报上一季度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情况报告;四是报送的工作方案、重点内容、防范措施和工作情况报告需加盖公章。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情况报送工作未按时限完成的将全市通报。联系人:张秋楠、王璐璐,联系电话:18846140879、15636392288,邮箱:sfhawb@126.com。

  附件:2019年全市重点行业领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清单

   

   

   

  绥芬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