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汗蒸足疗洗浴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2-19 来源:绥芬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汗蒸足疗洗浴等人员密集场所

  消防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绥安办发〔2019〕14号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牡丹江市安委办《关于开展汗蒸足疗洗浴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牡安办发〔2019〕25号)文件要求,为深刻吸取“2•11”牡丹江市爱民区怡园洗浴火灾事故教训,彻底排查整治我市各类汗蒸、足疗、洗浴等公共娱乐、休闲健身场所火灾隐患,坚决防范各类火灾事故,市政府安委办决定在全市开展汗蒸足疗洗浴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市汗蒸、足疗、洗浴及具有类似功能的场所。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消防部门负责,未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三级单位由公安派出所负责。

  二、整治时间

  2019年2月20日至2019年3月7日

  三、检查内容

  1.对用电设施进行全面核查,特别针对汗蒸场所采用电热膜安装方式、加热方式进行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整改;

  2.在公共区域的外窗上是否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灭火救援的;是否存在安全出口上锁,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障碍物或采取其他形式锁闭、封堵的;

  3.是否存在堵塞、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从事经营活动的,在消防车通道安装栅栏等影响消防车进行灭火救援行动的;

  4.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和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建筑布局与设计图纸是否保持一致是否存在擅自改动布局情况,对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要立即对该场所进行关停整改。

  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消防技术标准;

  6.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以及消火栓、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符合规定;

  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防火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8.是否存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超过额定人数,是否存在违规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9.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组织机构

  组  长:田德宇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代海涛   市公安局副局长

                展恩磊   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  员:两镇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镇长、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分管领导。

  五、职责分工

  两镇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相关行业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跟踪督促火灾隐患,确保隐患全部整改完毕。遇有重大事项时,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和“不作为”现象发生。

  各行业部门负责本行业场所整治工作,其中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星级宾馆中具有汗蒸、足疗、洗浴及类似功能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商务局负责管辖的汗蒸、足疗、洗浴及具有类似功能的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消防大队负责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汗蒸、足疗、洗浴及具有类似功能的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公安派出所负责未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三级单位中汗蒸、足疗、洗浴及具有类似功能的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联合检查不漏一家。相关行业部门要开展联合排查,全面摸清底数,查明基本情况,登记造册;要严治隐患,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帮助查找建筑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用火用电等方面的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特别是针对汗蒸房使用电热膜加热的问题,要督促单位安装电气火灾监控装置,落实电气线路定期检测维护要求。

  (二)重点派出所列管单位检查。此次火灾发生在派出所列管的三级单位,由于汗蒸足疗洗浴等人员密集场所在三级单位中数量较多,且消防安全条件差,极易发生火灾事故,公安机关要引起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起来,加大对派出所列管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要确保所有汗蒸足疗洗浴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部排查整治到位,要将此类场所作为消防监督工作的重点之一,督促此类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用火用电、安全疏散等内容的检查频次,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要切实把“查、改、罚、停、拘、判”等六项执法指标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保持整治隐患高压态势,督促单位场所一个不漏地进行整改,并依法坚决予以处罚。对存在消防隐患的单位场所,要依法责令其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责任人罚款或行政拘留处罚。对危及公共安全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按照法律规定的上限实施行政处罚。对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责令单位停业进行整改,逾期不改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四)强化宣传培训,提升单位能力。要切实加大对社会单位消防宣传培训和消防业务指导,结合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指导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及联勤联动演练,切实加大对社会单位员工消防培训,提升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水平,做到人人掌握消防安全知识、人人知晓应急处置措施、人人会用消防设施器材,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够迅速妥善处置。

  要做好工作数据统计和留存工作,逐家单位建立消防监督执法档案。各部门于2月25日上报阶段性检查台账和工作总结,3月5日前将汗蒸足疗洗浴检查情况台账和工作总结报市安委办,联系人:王璐璐,电话:15636392288,邮箱:sfhawb@126.com。

  附件:汗蒸足疗洗浴检查情况台账

   

   

   

   

   

                  绥芬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