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疫情防控指挥部第45号通告

发布时间:  2020-12-29 来源:绥芬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按照《关于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标准实施精准管控措施的通知》(黑疫指办发〔2020〕16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经绥芬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解除我市三级应急响应,有序恢复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稳步推动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恢复居民小区(村)常态化管理,仍只保留一个出口和人员值守,进出小区(村)仍须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措施,重点排查外来人员。

  二、严格交通卡口管控,在公路、铁路出城卡口执行扫描龙江健康码、警务通核实身份证、戴口罩三项制度可有序流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绥人员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主动跟社区报备,服从社区管控政策。

  三、有序推动企业(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

  1.复工复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出入口管理和员工管理,做好通风、消毒,防止人员聚集,确保生产经营场地安全卫生。

  2.复工复业实行负面清单制度。纳入负面清单的各类服务行业企业暂缓营业。负面清单具体包括:棋牌室、游艺厅、网吧、KTV歌厅、酒吧、舞厅、公共浴池、影剧院、线下教育培训机构。以上行业企业恢复营业时间由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3.养老机构继续执行严格的封闭管理。落实好救助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对入、出站人员进行必要的核酸检测。

  4.复工复业程序。各复工复业企业(个体工商户)要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备足、备齐防疫物资,严格落实防疫“三宝”(扫龙江健康码、测温、戴口罩),达到复工复业标准后,采取“承诺即复工”的方式,向行业主管部门承诺,相关部门应予以确认。

  5.几类复工复业行业限制条件。餐饮行业堂食上座率不超过50%;暂停酒店宾馆中娱乐、休闲、KTV、棋牌等服务项目;各类行业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促销、拍卖等人员聚集活动;公交车、出租车、客运班车要依标准规范做好防护、消毒、通风等措施。

  6.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各类行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安全有序复工复业。对防控不力、经督促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四、请广大市民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坚持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保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习惯,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行业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绥芬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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