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省级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1-12-10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的通知》(黑财指农〔2021〕100号、黑财指农〔2021〕336号)文件,现将2021年省级财政下达到绥芬河市的动物防疫补助经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16日(7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绥芬河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地址:绥芬河市沿河街党政第三办公区537

  联系电话:0453-3948910

  2021年省级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分配表

实施单位

支持环节与内容

金额(万元)

绥芬河市农业农村局

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

2.09

人员防护补助

0.08

免疫抗体监测

1.00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1.79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0.45

合计


5.41



绥芬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