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芬河市加强财政涉农资金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黑财指(农)〔2019〕9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现予以公开。
绥芬河市财政局2019年3月19日收到黑龙江省财政厅文件(黑财指(农)〔2019〕9号),关于提前告知2019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2295万元的通知(其中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2287万元;山洪灾害项目贴资金8万元),该项资金分别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319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治理”、“2130314防汛”,已于2019年4月9日全部下达到水务局,用于绥芬河市寒葱河南寒段左岸治理工程及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附件1:黑财指(农)〔2019〕9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告知2019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指标的通知》正文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