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绥芬河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09-10 来源:房屋征收办公室

单位名称:绥芬河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部门简介:

2011512日由原承担拆迁管理职能的市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更名为绥芬河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机构,正科级规格,行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的职能。房屋征收办公室现有干部、职工10人,内设综合科、政策法规科、征收科3个科室。直属事业单位1个,即:绥芬河市房屋征收实施中心。

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本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三)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

(四)编制房屋征收计划,拟定补偿方案报市政府。组织论证补偿方案并公布征求意见;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五)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结果。

(六)负责组织房屋征收评估工作。

(七)拟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报市政府发布。

(八)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做好补偿安置工作。

(九)负责补偿安置资金的管理工作。

(十) 对被征收房屋组织实施拆除工作。

(十一)负责房屋征收信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十二)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统计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能:

共设置3个科室,即:综合科、政策法规科、征收科。

1)综合科。负责公文收发传递、信息收集、文件起草、办公设备及易耗品的采购等日常工作;负责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负责房屋征收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负责处理房屋征收信访工作和制定应急维稳预案;负责补偿安置资金管理;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数据统计;负责房屋征收档案资料的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电话:0453-3983135

2)政策法规科。负责研究和起草本市房屋征收与补偿规范性文件;负责编制房屋征收计划;负责房屋征收实施工作人员的培训、监督和管理;负责房屋征收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负责申请人法院强制执行;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纠纷的调解工作;负责本科室承办的房屋征收项目补偿安置的具体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电话:0453-3967356

3)征收科。负责本科室承办的房屋征收项目补偿安置的具体工作;负责房屋征收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在征收范围确定后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负责拟定补偿方案,组织补偿方案论证,公布征求意见并修改;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结果;负责拟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并报市政府发布;执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负责组织房屋征收评估工作;负责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负责向被征收人公布分户补偿情况;负责对已征收房屋产权登记处理;组织实施已征收房屋的拆除工作;负责安置用房的协调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电话:0453-3983017

组织机构:

党支部书记、主    :王志宏

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  :王乐峰

直属机构:

绥芬河市房屋征收实施中心

接受市房屋征办公室的委托,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有无产权手续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协助编制征收安置补偿方案;配合实施相关单位组织的无照房认定工作;书面通知相关部门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相关手续;进行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宣传、解释,征求意见、公示,组织听证、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就征收补偿的具休问题与被征收人协商,签订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负责协调处理房屋征收过程中的信访工作、补偿安置纠纷;负责组织房屋征收强制执行涉及的有关工作;组织被征收房屋拆除工作;档案资料保管、信息查询;完成市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