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具监督抽检不合格单位核查处置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1-26 来源: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7日,我局收到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东宁综合实验室转来的餐饮具《检测报告》,涉及我市11个餐饮服务单位。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我局委托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东宁综合实验室对绥芬河市部分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其中绥芬河市悦庭楠舍小酒馆等11个餐饮服务单位的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大肠菌群单项判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具体单位见附件)。

  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2020年12月7日,我局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于规定时间内送达了检验报告,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对11家餐饮服务单位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具体情况见附件)。

  三、原因排查及单位整改情况

  经查,11家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抽检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大肠菌群判定不合格主要原因是:1、餐饮具在清洗中洗洁精未按要求进行比例勾兑;2、餐饮具清洗消毒不规范;3、从业人员缺乏消毒知识。

  11家餐饮服务单位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分别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提交了整改报告。

  涉及单位的核查处置工作我局现已办理完结。

  特此公示。

   

  附件:餐饮具抽检不合格单位及核查处置情况表

                                   

  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