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农资打假保春耕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3-04 来源: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绥市监发〔2020〕2号

  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0年农资打假保春耕行动方案的通知

   

市消协、各基层分局、经检大队、检验检测中心及相关科室:

  现将《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农资打假保春耕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7日    

   

  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农资打假保春耕行动方案

   

  按照牡市局《2020年农资打假保春耕行动方案》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和农资打假两手抓两不误,深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实行综合监管和综合执法,对生产、流通环节实行全链条整治,对“线上线下”经营行为实行全方位监管,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化肥、农膜、农机具及配件、涉农用油等违法行为,市局决定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行动,特制定专项行动方案。

  一、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摸清底数。全面掌握辖区农资生产、销售市场主体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地址、经营期限、经营范围、经营品种等登记注册及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建立经营者台账,及时发现并查处无证无照违法经营行为。[2月末前完成,登记注册科、信用监管科、各基层分局负责落实]

  (二)产品质量抽检抽查。统筹制定市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组织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定量包装监督抽查,提高对农资产品经营户、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查覆盖面,对本市化肥生产企业做到抽检全覆盖。把农资生产经营大户作为重点抽查对象,依法公开抽查结果,并及时将不合格检测结果通报给专业执法机构。[3月底前完成,质量科、计量科、检验检测中心负责落实]

  (三)加强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农资生产、销售市场主体,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生产经营资格、质量、标准、计量、价格、商标、专利、包装、标识等有关事项,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将检查和处理结果按要求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3月至5月底,市局各相关科室负责落实]

  (四)打击虚假宣传和假冒伪劣。加大对农资广告监测力度,及时发现依法查处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户外、印刷品等形式发布农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加大查处以会销形式销售农资的虚假宣传行为;加强网络农资商品交易监管,监督指导涉及农资经营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指导和督促平台经营者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格审查、真实信息核验登记,监督经营者做好亮照亮标经营。[3月至5月底,知识产权与广告监管科、消保科、食品生产科(网络监管科)、经检大队、各基层分局负责落实]

  (五)强化消费维权。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充分利用 12315电话和全国 12315 平台,依法依规受理农资消费投诉举报,及时汇总相关数据;开展农资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农资消费引导,发布农资消费警示,提高农民依法维权和自我保护能力;发挥消协组织作用,及时解决农民农资消费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农资消费合法权益。[3月至5月底,消保科、消费者协会负责落实]

  (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要把农资执法办案做为整治农资市场的重要抓手,对上级交办、有关部门转办、农资市场检查、农资质量抽检抽查及受理投诉举报等案件线索,实行交办单制度,建立登记台账,及时立案、依法处理、快速反馈,依法保护守法经营,打击违法经营。[3月至5月底,经检大队负责落实]

  (七)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导向作用,抓好执法行动与媒体宣传联动,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现场咨询、宣传单、宣传画等方式,大力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行动的重要意义、主要举措和工作成果,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疫情结束后,要开展农资打假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可采取适当方式开展涉农企业标准化知识业务培训,推动企业自主修订和完善农资产品标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弘扬诚实守信经营。[3月至5月底,市场科、质量科、食品生产科(网络监管科)、计量科、检验检测中心、经检大队、标准化科负责落实]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2020年农资打假保春耕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及主要职责如下:

  组  长:卢建民   市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广胜   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  利   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厉建平   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场科、经检大队、质量科、消费者协会、信用监管科、登记注册科、消保科、食品生产科(网络监管科)、计量科、检验检验中心、知识产权与广告监管科、价格与收费监督科、标准化科、青云分局、新华分局、迎新分局、新兴分局、乌苏里分局、阜宁分局

  职责:贯彻市局党组部署要求,研究2020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农资打假保春耕行动有关事项,统筹做好组织协调推进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科。

  主任:李岸巍

  职责: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组织实施2020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农资打假保春耕行动。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按照牡丹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汽车修配企业和农业物资经销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农资市场结合实际根据时令需求逐步放开,市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农资打假保春耕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压实责任。局相关责任科室要对照清单台账,加强指导和督促落实检查。

  (二)加强协调配合。主动与农业农村、公安、供销社等部门协作配合,建立信息互通共享和联合联动工作渠道,及时研究解决农资打假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涉嫌农资生产经销违法行为的犯罪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市公安机关。

  (三)加强信息反馈。消协、各基层分局、经检大队、检验检测中心及相关科室要指定专人为联络员,每月25日前及时向市场科报送本阶段工作动态等情况信息和《2020年农资打假保春耕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市场科于5月26日前将总结报告和工作成果报牡市局网络与市场科电子邮箱。

  市局联系人:李岸巍  联系电话:0453-5753373

  电子邮箱:13945335669@163.com

   

  附件:1.绥芬河市农资生产、销售经营者台账

  2.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农资打假保春耕行动任务清单台账

  3.2020年农资打假保春耕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