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  2022-10-25 来源:教育局

  一、机构职能

  (一)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党的建设及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二)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贯彻实施。

  (三)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四)承担全市基础教育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提出保障全市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落实基础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贯彻落实牡丹江市基础教育政策措施,拟订全市基础教育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教学改革。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性课程教材。组织、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五)落实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地位、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加强教育领导和管理、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教师队伍建设等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依法组织实施对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发布教育督导报告、质量检测等工作;负责指导督学责任区建设,实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和改革。制定并组织实施中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政策措施。指导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教材建设、教师培养培训和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推进继续教育工作。

  (七)指导全市中等专业教育发展与改革,承担深化中等专业院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承担各类中等专业教育教学的统筹管理,拟订中等专业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中等专业学校的设置、撇销、更名和调整。指导各级各类中等专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指导中等专业学校后勤改革与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应全市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政策和有关规定。负责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全市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九)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协调中、小学生参加全国、全省、牡丹江市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

  (十)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规划、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拟订教师教育和教师管理政策。组织指导实施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负责教师培训、奖励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工作。

  (十ー)拟订有关中等专业学校、高中招生工作规定和实施细则。负责全市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招生考试违规违纪处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拟定高中招生计划。参与拟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大中专学校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负责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

  (十二)组织指导全市教育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负责国家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标准工作的实施。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测试和语言文字信息处理与应用研究等工作。

  (十四)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学校徳育工作。规划并指导全市民办中小学校、民办幼儿园和民办培训机构等各类民办学校党建工作。

  (十五)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稳定工作,协调并指导教育系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领导机构:党工委书记、局 长   刘兆国  0453-3936716

                    党工委副书记              朱丽美  0453 - 3936101

                    副局长                         田    雪   0453 - 3965520                   

                    副局长                         杨    帆   0453-3935245

   

  岗位设置:绥芬河市教育局内设办公室(人事与师资科)、基础教育科(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教育督导室共三个科室。

  下属二级事业单位:实验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金恒基小学、阜宁小学、北寒小学、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高级中学、职教中心、教育幼儿园、阜宁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共16所学校。

   

  三、领导信息

  教育局党工委书记、局长:刘兆国

  教育党工委副书记:朱丽美

  副局长:田雪 、杨帆

   

  办公地址:绥芬河市同福街46号;邮编:157399

  联第方式:电话:0453-3935108  传真:0453-3935108电子邮箱:sfhsjyjbgs@163.com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 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负责人:刘兆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