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公证处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单位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公证处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二、部门预算基本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及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公证处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21年绥芬河市公证处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21年绥芬河市公证处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办理公证事务,出具公证证明;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对社会性活动实施法律监督,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普及法律知识,宣传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
二、单位机构设置
公证处共设置2个科室,包括:国内办公室、涉外办公室。
本部门无所属预算单位,部门汇总预算即部门本级单位预算。
三、单位人员构成
绥芬河市公证处为事业单位,总编制人数6人,在职实有人数3人,其中:事业编制3人,与上年对比,事业编制增加0人;退休人员2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第二部分 绥芬河市公证处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附件:
第三部分 绥芬河市公证处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绥芬河市公证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绥芬河市公证处2021年收支总预算88.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5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71.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3万元。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公证处2021年收入预算8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5万元,占100%。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公证处2021年支出预算8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5万元,占77.4%;项目支出20万元,占22.6%。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公证处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8.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5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71.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3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绥芬河市公证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1万元,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71.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5万元,增长2.06%。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9.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33万元,增长3.8%。
3、卫生健康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2.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0.5%。
4、住房保障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5.7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13万元,增长2.32%。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绥芬河市公证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8.5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60.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12万元、津贴补贴15.63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9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7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3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4万元、住房公积金3.0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08万元。
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2.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04万元、邮电费0.18万元、工会经费0.33万元、福利费0.4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32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支出5.14万元、医疗费补助支出0.15万元、奖励金支出0.03万元。
4、项目支出20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本单位此表因无相关预算,故为空表。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本单位此表因无相关预算,故为空表。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本单位此表因无相关预算,故为空表。
十、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本单位此表因无相关预算,故为空表。
十一、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公证处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69万元,其中:办公费0.04万元、邮电费0.18万元、工会经费0.33万元、福利费0.4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9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本年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生成数比上年增加。
十三、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绥芬河市公证处采购预算总2.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3万元。
十四、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月,绥芬河市公证处共有房屋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用房0平方米。共有车辆0台,其中:厅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0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车辆0台。共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其中: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四是其他资产0个。
十五、关于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说明
根据规定,2021年绥芬河市公证处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20万元,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金额2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财政支出结果为导向,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并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