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驱动发展 自贸引领未来”访谈录】市自然资源局:整合机构改革审批 助力企业服务民生

发布时间:  2020-08-19 作者:范忠孝 来源:今日绥芬河报社

    近日,绥芬河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王海龙接受采访,结合机构整合后的职责,针对如何创新工作、改革审批、破解难题、服务企业民生、促进自贸片区发展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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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 记者 范忠孝 摄

  记者:机构改革后,市自然资源局由哪些部门合并而成?具体有哪些职责?

  王海龙:目前的市自然资源局由原市国土资源局、原市规划局、原房产局的一部分合并组成。在绥芬河市辖区内的职责包括: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优化配置国土资源,耕地保护,组织土地资源调查;组织拟定国土资源发展规划、战略和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与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空间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占用的审核、报批;不动产登记等工作。

  记者:作为创新举措之一,绥芬河是如何承接省管部分用地审批职权的?

  王海龙:省政府委托实施省管“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土地征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批职权,绥芬河是全省范围内唯一一个受委托的县级市。为确保审批职权接得住、用得好,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主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自然资源局派专人到省自然资源厅全程参与审批制度改革政策和工作流程制定,同时组织业务骨干成立审批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将三级审核精简为二级审核,得到省厅认可。三级审核是指初审、复审、审核,精简为二级审核,就是把初审、复审合并。承接“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土地征收”审批职权,解决了原县、市、省多层级审核、呈报链条长、审批效率低等问题,也有效破解了绥芬河市建设项目急需用地等难点,对保障自贸片区发展用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记者:市自然资源局服务企业有哪些创新举措?

  王海龙:主要有三项举措:一套机制。就是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采取容缺审查机制,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多审合一。一张申请表、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事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同时,完成规划用地条件审核,一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多证合一。将权限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合并,由原来20个工作日缩减到10个工作日。

  记者:什么是容缺审查机制?多审合一包含哪些部门的具体审批事项?多证合一是哪些证件合一?

  王海龙:容缺,就是在审批前,审查阶段允许缺少相关材料,但要承诺按时提供,并保证提供的材料与承诺一致,真实有效。多审合一,主要是指局内的审批事项,把规划条件审批和土地出让合并。原来需要向土地、规划两个部门分别申请,多次提交材料,机构整合后,根据工作的关联性和建设项目审批的顺序,对相关事项进行合并审批;多证合一,是指把《规划选址意见书》和《土地预审意见》合为《规划选址与土地预审意见》,取消《建设用地批准书》,只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记者:市自然资源局在服务民生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

  王海龙:为解决历史遗留项目办证难问题,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厅字〔2017〕35号文件的通知》(绥政办发〔2017〕34号),制定政策措施16项,成立“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专班”持续推进,截止到目前,解决15个小区的历史遗留问题,累计办理“大照”8018户。另外,为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将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等业务进行全面整合,实现了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受理,受理效率提升50%;同时为方便群众,收费窗口新增二维码扫码收款,服务大厅增设两台自助查询机,实现首套房证明自助查询、智能查询。认真贯彻“只跑一次”,与市税务局契税征收窗口集中到一个服务大厅联合办公。

  记者:市自然资源局对今后工作有哪些打算?

  王海龙:一是坚持以服务发展、服务民生为目标,做好空间规划编制,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推进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二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目前土地一级市场已经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下一步将加强土地二级市场建设,保证市场主体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下交易,维护土地市场秩序,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三是提高服务效能,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和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政策,强化监管责任,减少事前审批,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优化用地审批、不动产登记流程,最终目标就是让服务对象少花时间、少跑腿、办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