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绥芬河市建西仓储库工程项目符合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返还条件,现予以社会公布。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市人社局反映,反映内容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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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5日
来源: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局
撰稿:历建增
校对:孙 超
一审:姜洪亮
二审:董茂生
三审:邱 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