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18-01-22 来源: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单位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18年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单位职责供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市场监管的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管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三)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区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开发区)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

  (四)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牵头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处置工作;负责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五)负责各类企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依法监督管理。

  (六)负责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负责反垄断执法;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案件。

  (七)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八)负责市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依法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和合同格式条款备案,规范合同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负责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商标的监督管理;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省、市著名商标;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广告经营审批及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广告业发展。

  (十一)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并提供相关服务;组织和指导个体工商户、企业、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

  (十二)负责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许可;组织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对生产加工环节不安全食品的召回、餐饮服务环节实施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对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质量进行监测。

  (十三)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性检测和评价、不良反应监测;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十四)负责药品研制、生产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研制和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药品注册的相关工作和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负责突发性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十五)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负责药品经营许可,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质量监管;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监督管理;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监督管理。

  (十六)负责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和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突发性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十七)指导与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业务相关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八)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

  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于行政单位,16个内设机构,8个派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6家。

  三、单位人员构成

  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行政单位,总编制人数141人,在职实有人数124人,其中:行政编制79人、参公编制14人、事业编制31人,合同制10人、彩虹工程7人。与上年对比,行政编制减少人;退休人员4人。与上年对比,退休人员增加4人。

  第二部分 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附件:

  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由于没有安排相关支出,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部分政府性基金经济分类支出表数据为空表。

  第三部分   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539.8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4.57万元,原因人员调整。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39.8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它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1429.11万元,按支出类别分:工资福利支出1119.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1.11万元;项目支出110.76万元。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收入预算1539.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29.11万元,占9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2.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7.1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资金收入0万元,占0%;其它收入0万元,占0%。

  项目支出110.76万元,占7%。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支出预算153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9.11万元,占93%。按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2.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7.18万元。

  项目支出110.76万元,占7%。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39.87万元。收入包括:经费拨款1459.37万元、行政性收费12.5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6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2.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7.18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39.8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4.57万元,原因人员调整。其中:

  1、2011501行政运行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341.9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4.01万元,原因为2018年人员编制减少,所以经费减少。2011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10.7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16万元与上年持平。

  2、21011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58.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6万元,原因:人员调整。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5.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41万元。原因:人员调整。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3万元,原因:人员调整。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39.87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120.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33.22万元、津贴补贴498.87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79.52万元、职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8.0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9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5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88万元。

  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25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68万元、水费2.56万元、电费10.24万元、邮电费6.51万元、差旅费38.40万元、福利费0.77万元、日常维修费2.56万元、培训费7.95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42.36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3.82万元、公务接待费1.55万元、工会经费6.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万元、个人交通费用104.0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8.01万元,主要包括:遗嘱补助支出1.91万元、独生子女费0.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6万元。

  5、项目支出110.76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39.87万元,其中: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119.9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津补贴1011.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87.5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88万元;

  2、机关商品服务支出251.1万元,其中:办公费222.09万元、培训费7.95万元、公务接待费1.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万元、维护费22.8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97.5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8万元,主要包括:社会福利和救助2.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6万元。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0万元、津贴补贴0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0万元。

  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0。

  3、离退休公用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离休人员特需费0万元、离休人员公用经费0万元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万元。

  4、职工体检费支出0万元。

  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支出0万元、退休费支出0万元、抚恤金支出0万元。

  十、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津补贴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0万元;

  2、机关商品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

  十一、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9万元,公务接待费1.55万元,与上年持平。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51.1万元,其中:办公费7.68万元、水费2.56万元、电费10.24万元、邮电费6.51万元、差旅费38.40万元、福利费0.77万元、日常维修费2.56万元、培训费7.95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42.36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3.82万元、公务接待费1.55万元、工会经费6.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万元、个人交通费用104.0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17万元,降低6.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照编制实有在职人数编制预算。

  十三、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预算总额21.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60万元。

  十四、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月,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房屋22519.51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1869.51平方米,业务用房650平方米,其他用房0平方米。共有车辆0台,其中:厅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0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车辆0台。共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其中: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四是其他资产0个。

  十五、关于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说明

  根据规定,2018年市场监督管理局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1539.87万元,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预算金额110.7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财政支出结果为导向,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并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三公经费支出口径: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指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

   

   

   

  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