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19-01-28 来源: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单位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十、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十一、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五、关于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19年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价格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建立监测体系,承担预测预警、监督管理变化情况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交通运输协调和航空航线的培育。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四)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国家、省和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市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核备案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核准不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建设重大、限制类项目;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工作。

  (五)推进全市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科技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承担全市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六)承担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定振兴老工业基地、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各经济区崛起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本区域经济发展的统筹协调。

  (七)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市级战略物资储备规划。

  (八)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提出全市社会事业发展战略性、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衔接平衡教育、卫生、文化、民政等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九)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煤炭、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产业管理。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依据法律法规组织开展节能监察,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一)研究拟订地方性价格管理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参与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监督指导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负责价格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

  按照《绥芬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绥编发[2016]25号),正科级规格,是主管全市发展和改革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内设四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国民经济规划科、固定资产投资科、社会事业科 。下设三个事业单位。市大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节能低碳工作办公室和绥芬河市龙江丝路带建设工作办公室为隶属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单位人员构成

  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行政单位,总编制人数39人,在职实有人数39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参公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与上年对比,行政编制增加(减少)0人、参公编制增加(减少)0人、事业编制增加(减少)0人;退休人员13人。与上年对比,退休人员增加(减少)13人。

   

  第二部分  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附件: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收支总预算471.4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8.5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1.4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它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4.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8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21万元等。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收入预算471.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1.4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资金收入0万元,占0%;其它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支出预算471.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3.41万元,占94.06%;项目支出28.00万元,占5.94%。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71.4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1.4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4.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8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21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1.4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56万元,其中:

  1、2010401行政运行(发展与改革事务)2019年预算数为306.8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5.44万元,增加45.15%。

  2、201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2019年预算数为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7.14%。

  3、2010408物价管理2019年预算数为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万元,增加100%。

  4、 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9年预算数为37.5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7.53万元,增加100%。

  5、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47.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7.35万元,增加100%。

  6、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2019年预算数为16.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26万元,增加48.35%。

  7、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19年预算数为5.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6万元,增加106.15%。

  8、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9年预算数为30.2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21万元,增加100%。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1.41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59.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8.50万元、津贴补贴131.99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2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7.3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1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0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4万元、住房公积金30.2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

  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31.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0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1.84万元、差旅费2.37万元、工会经费2.56万元、福利费0.1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5万元。

  3、离退休公用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离休人员特需费0万元、离休人员公用经费0万元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万元。

  4、职工体检费支出0万元。

  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2.79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支出0万元、退休费支出36.58万元、医疗费补助1.26万元、奖励金0.1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77万元。

  6、项目支出28.00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1.41万元,其中: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65.0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津补贴260.9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67.82万元、住房公积金30.2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万元

  2、机关商品服务支出53.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51.24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80万元,主要包括:社会福利和救助1.45万元、离退休费36.5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77万元。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0万元。

  十、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十一、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1.59万元,其中:办公费11.00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1.84万元、差旅费2.37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19万元、工会经费2.56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设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10.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以及其他费用2.6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22万元,增长(降低)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三、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预算总额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27万元。

  十四、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月,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有房屋469.17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用房469.17平方米。共有车辆0台,其中:厅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0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车辆0台。共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其中: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四是其他资产0个。

  十五、关于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说明

  根据规定,2019年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471.41万元,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金额2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财政支出结果为导向,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并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

  政府性基金: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