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粮食局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19-01-28 来源:绥芬河市粮食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绥芬河市粮食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单位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绥芬河市粮食局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绥芬河市粮食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绥芬河市粮食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绥芬河市粮食局是市政府主管的为全市居民粮食安全提供服务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国家、省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行业管理法规,制定全市粮食行业发展规划。

  2、负责全市粮食宏观调控,编制全市粮食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参与提出进出口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粮食公共突发事件预防控制体系,组织实施粮食应急预案。

  3、综合、分析、预测我市粮食生产形势、动态,提出我市年度粮食总量平衡计划;调查研究粮食生产、流通中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为市政府制定粮食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4、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以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检查粮食库存量和收购、储存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落实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依法对粮食经营者的粮食收购、销售、库存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进行统计。

  5、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储备粮的收购政策和办法,组织指导储备粮的收购,落实国家收购农民余粮政策,协调农村粮政工作。贯彻国家、省最低收购价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6、负责救灾粮和军队用粮的管理和供应;

  7、指导全市粮食系统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监督检查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8、贯彻国家、省粮油盐价格政策和质量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油盐商品质量监测和市场粮价监控。保障粮食有序流通,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销售,协调建立和完善粮食市场体系工作。

  9、研究制定全市粮食收购、储存、加工的网点布局规划;提出全市粮食仓储设施建设计划,指导协调并组织落实。

  10、指导全市粮食系统重大科技开发、技术引进、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全行业的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工作,协调全市粮油加工工作。

  11、拟定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粮食行业管理,推进企业改革,规范企业的经营活动,为粮食企业深化改革、搞活经营、科学管理、科技进步,提供指导、信息、咨询、培训等项服务。

  12、指导全市粮食系统职工教育、技能培训以及行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

  绥芬河市粮食局共设置3个科(股),包括:下设局长科(股)、财务科(股)、办公科(股)。

  三、单位人员构成

  绥芬河市粮食局为事业单位,总编制人数6人,在职实有人数3人,其中:事业编制6人,与上年对比减少1人,主要原因:本年度1人退休。

  实有在职职工 8人,其中:商务局3人(2人在编,1人不在编,1人本年度退休),粮盐综合管理站在编制2人,粮食局在编制3人。

  离休1人。退休15人(其中本年度有2人退休)。

  第二部分 绥芬河市粮食局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粮食局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绥芬河市粮食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粮食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61.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3.3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1.0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它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04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等。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粮食局2019年收入预算161.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1.0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资金收入0万元,占0%;其它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粮食局2019年支出预算16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0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粮食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1.0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1.0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04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绥芬河市粮食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1.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3.33万元,其中:

  1、2220101行政运行2019年预算数工资福利支出为94.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4万元,增长1.54%,主要原因:调整工资。

  2、2220101行政运行2019年预算数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为8.76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37万元,减少42%,主要原因:人员退休。

  3、2220101行政运行2019年预算数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57.5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9.96万元,增长659.97%,主要原因:2018年度离退休人员已纳入财政预算。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绥芬河市粮食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1.04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94.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92万元、津贴补贴33.48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5.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5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6万元、住房公积金8.1万元。

  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8.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6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31万元、差旅费2.5万元、工会经费0.5万元、福利费0.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职工体检费)1.54万元。

  3、离退休公用支出0.35万元,主要包括:离休人员特需费0万元、离休人员公用经费0.05万元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3万元。

  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7.53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支出10.66万元、退休费支出41.9万元、抚恤金支出0万元、医疗费补助1.46万元、奖励金0.0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8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绥芬河市粮食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1.04万元,其中:

  三、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工资福利支出94.75万元。

  四、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商品服务支出8.76万元。

  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53万元,其中:社会福利和救助1.49万元、离退休费52.5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8万元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绥芬河市粮食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绥芬河市粮食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0万元、津贴补贴0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0万元、……。

  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

  3、离退休公用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离休人员特需费0万元、离休人员公用经费0万元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万元。

  4、职工体检费支出0万元。

  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支出0万元、退休费支出0万元、抚恤金支出0万元。

  十、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绥芬河市粮食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津补贴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0万元。

  2、机关商品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

  十一、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粮食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三公”经费无变化。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8.76万元,其中:办公费1.16万元、印刷费0万元、差旅费2.5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05万元、邮电费0.31万元、工会经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4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设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以及其他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十三、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绥芬河市粮食局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十四、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月,绥芬河市粮食局部门共有房屋50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用房500平方米。共有车辆0台,其中:厅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0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车辆0台。共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其中: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四是其他资产6个。

  十五、关于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说明

  根据规定,2019年绥芬河市粮食局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161.04万元,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预算绩效管理:是以财政支出结果为导向,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并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六、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粮油事务:反映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

  九、物资事务:反映物资储备部门支出。

  十、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能源储备:反映国家能源储备的有关支出。

  十二、粮油储备:反映国家粮油储备的有关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