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绥芬河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单位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绥芬河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绥芬河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20年绥芬河市医疗保障局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20年绥芬河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落实国家、省、牡丹江市、市关于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我市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起草地方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和落实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国家、省、牡丹江市、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 组织落实国家、省、牡丹江市、市制定的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国家、省、牡丹江市、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 实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规定。指导医疗保障经办业务。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 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 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 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改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刺,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单位机构设置
绥芬河市医疗保障局共设置5个科,包括:下设综合业务科、审核结算科、稽查科、基金财务科、办公室。
三、单位人员构成
绥芬河市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成立的行政单位,下设绥芬河市基本医疗保险经办公中心,总编制人数23人,在职实有人数2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16人,聘用人员4人;退休人员6人。
第二部门 绥芬河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绥芬河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415.7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5.7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元、财政专户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它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5.78万元。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收入预算415.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5.7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资金收入0万元,占0%;其它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支出预算41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78万元,占63.92%;项目支出150万元,占36.08%。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5.7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5.7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5.78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绥芬河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5.78万元。单位为新成立部门。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绥芬河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5.78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34.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9.41万元、津贴补贴93.04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2.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3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5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2万元、住房公积金17.9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86万元。
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14.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1万元、邮电费0.37万元、差旅费2.6万元、维修费1.3万元、工会经费1.8万元、福利费2.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07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支出16.49万元、医疗费补助0.45万元、奖励金0.14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绥芬河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5.78万元,其中:
1、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支出250.9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津补贴234.3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6.65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4.79万元,主要包括:社会福利和救助0.58万元、离退休费16.4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7.72万元。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绥芬河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0万元0。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绥芬河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0万元0。
十、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绥芬河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十一、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4.39万元,其中:办公费3.12万元、邮电费0.37万元、差旅费2.6万元、维护费1.3万元、工会经费1.8万元、福利费2.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5万元。
十三、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绥芬河市医疗保障局采购预算总额4.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十四、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月,绥芬河市医疗保障局共有房屋262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80平方米,业务用房82平方米,其他用房0平方米。共有车辆0台,其中:厅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0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车辆0台。共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其中: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四是其他资产175个。
十五、关于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说明
根据规定,2020年绥芬河市医疗保障局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25.78万元,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金额15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财政支出结果为导向,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并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本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基本经费:是指本单位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招待费等8个经济科目的支出费用。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