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20-07-30 来源:绥芬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绥芬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单位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绥芬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绥芬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十、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十一、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五、关于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20年绥芬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20年绥芬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概况

  一、单位职责

  承担城镇企业和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支付工作及全市企业、个体自由职业者参保人员退休条件认定、待遇核定等经办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

  绥芬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置科室:办公室、养老保险经办科、基金财务科、稽核审计科、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科、内控管理科六个科室。

  三、单位人员构成

  绥芬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为参公单位,总编制人数13人,在职实有人数11人,其中:参公编制11人、与上年对比参公编制无变化;退休人员6人。与上年对比,退休人员增加1人。

   

   

  第二部门  绥芬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绥芬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177.5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62.23增加15.3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7.5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它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57万元。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0年收入预算177.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7.5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资金收入0万元,占0%;其它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0年支出预算177.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5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单位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7.5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7.5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57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绥芬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7.5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34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49.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7万元,增长3.9%。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7.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17万元,增长2.3%。

  3、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20.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48万元。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绥芬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7.57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40.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0.69万元、津贴补贴57.79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7.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1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9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0万元、住房公积金10.7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07万元。

  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17.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2万元、邮电费0.67万元、差旅费1.81万元、培训费0.10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工会经费1.08万元、福利费1.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7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67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支出18.20万元、医疗费补助0.45万元、奖励金0.02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绥芬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7.57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40.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0.69万元、津贴补贴57.79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7.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1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9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0万元、住房公积金10.7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07万元。

  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17.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2万元、邮电费0.67万元、差旅费1.81万元、培训费0.10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工会经费1.08万元、福利费1.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7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67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支出18.20万元、医疗费补助0.45万元、奖励金0.02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绥芬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同。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绥芬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0万元。

  十、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绥芬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十一、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接待任务。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77.57万元,其中:办公费2.12万元、邮电费0.67万元、差旅费1.81万元、培训费0.10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工会经费1.08万元、福利费1.35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设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以及其他费用9.7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34万元,增长(降低)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增加;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加。

  十三、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绥芬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采购预算总额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设备1.9万元。

  十四、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月,绥芬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无房屋。无车辆。共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其中: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四是其他资产0个。

  十五、关于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说明

  根据规定,2020年绥芬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177.57万元,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财政支出结果为导向,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并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反应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与“其他资本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