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绥芬河市公安局监管大队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单位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绥芬河市公安局监管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绥芬河市公安局监管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20年绥芬河市公安局监管大队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20年绥芬河市公安局监管大队概况
一、单位职责
绥芬河市公安局监管大队隶属绥芬河市公安局,属市政府工作序列,主要负责绥芬河市公、检、法、司等办理的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违法人员及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羁押和管理教育工作等。
二、单位机构设置
绥芬河市公安局监管大队隶属于绥芬河市公安局,是公安局内设机构,监管大队下设:绥芬河市看守所、绥芬河市拘留所。
三、单位人员构成
绥芬河市公安局监管大队为行政单位,总编制人数22人,在职实有人数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与上年对比,行政编制增加1人。
第二部分 绥芬河市公安局监管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绥芬河市公安局监管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公安局监管大队2020年收支总预算123.2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4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财政专户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它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等。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公安局监管大队2020年收入预算123.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3.2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资金收入0万元,占0%;其它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公安局监管大队2020年支出预算12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21万元,占37.5%;项目支出77万元,占62.5%。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公安局监管大队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3.2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3.2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23.21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绥芬河市公安局监管大队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3.2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48万元,其中:
例:1.工资福利支出中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20年预算数为4.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48万元,下降4%,原因:人员保险缴费基数下调。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绥芬河市公安局监管大队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21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1.42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96万元。
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34.79万元,主要包括:邮电费0.04万元、取暖费31.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绥芬河市公安局监管大队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3.21万元,其中: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1.42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96万元。
2、机关商品服务支出34.79万元,主要包括:邮电费0.04万元、取暖费31.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
3、按项目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77.00万元,主要包括:电费27.0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00万元。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绥芬河市公安局监管大队2020年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绥芬河市公安局监管大队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0万元。
十、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绥芬河市公安局监管大队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十一、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公安局监管大队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无变动。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4.7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取暖费31.15万元、邮电费0.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预算无变动。
十三、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绥芬河市公安局监管大队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十四、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月,绥芬河市公安局监管大队共有房屋580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923平方米,拘留所260平方米,武警营房1225平方米,监区1900平方米,其他用房492平方米。共有车辆0台。共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其中: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四是其他资产43个。
十五、关于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说明
根据规定,2020年绥芬河市公安局监管大队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123.21万元,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9个,涉及预算金额123.2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财政支出结果为导向,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并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