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绥芬河市教育局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单位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绥芬河市教育局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绥芬河市教育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20年绥芬河市教育局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20年绥芬河市教育局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党的建设及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二)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贯彻实施。
(三)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四)承担全市基础教育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提出保障全市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落实基础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贯彻落实牡丹江市基础教育政策措施,拟订全市基础教育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教学改革。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性课程教材。组织、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五)指导全市教育的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检査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
(六)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和改革。制定并组织实施中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政策措施。指导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教材建设、教师培养培训和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推进继续教育工作。
(七)指导全市中等专业教育发展与改革,承担深化中等专业院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承担各类中等专业教育教学的统筹管理,拟订中等专业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中等专业学校的设置、撇销、更名和调整。指导各级各类中等专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指导中等专业学校后勤改革与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应全市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政策和有关规定。负责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全市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九)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协调中、小学生参加全国、全省、牡丹江市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
(十)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规划、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拟订教师教育和教师管理政策。组织指导实施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负责教师培训、奖励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工作。
(十ー)拟订有关中等专业学校、高中招生工作规定和实施细则。负责全市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招生考试违规违纪处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拟定高中招生计划。参与拟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大中专学校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负责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
(十二)组织指导全市教育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负责国家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标准工作的实施。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测试和语言文字信息处理与应用研究等工作。
(十四)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学校徳育工作。规划并指导全市民办中小学校、民办幼儿园和民办培训机构等各类民办学校党建工作。
(十五)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稳定工作,协调并指导教育系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
绥芬河市教育局内设办公室(人事与师资科)、视导室、计划财务审计科共三个科室。
所属事业单位:招生考试院,学生资助与资源装备管理中心。
三、单位人员构成
绥芬河市教育局为行政单位,总编制人数26人,在职实有人数24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13人,与上年对比,行政编制增加0人、事业编制增加3人;退休人员19人。与上年对比,退休人员增加4人。
第二部门 绥芬河市教育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附件:
第三部分 绥芬河市教育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教育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476.6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4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财政专户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它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教育局2020年收入预算476.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2.69万元,占99.16%;政府性基金收入4万元,占0.8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资金收入0万元,占0%;其它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教育局2020年支出预算47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3.48万元,占86.74%;项目支出63.21万元,占13.26%。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教育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76.6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2.6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329.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83万元,其他支出4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绥芬河市教育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2.6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8.48万元,其中:
1、教育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329.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8万元,增长0.33%。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80.7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35万元,增长14.71%。
3、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7.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1万元,增长14.89%。
4、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45.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84万元,增长118.34%。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绥芬河市教育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3.48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04.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5.13万元、津贴补贴122.67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6.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6.8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1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4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5万元、住房公积金24.3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48万元。
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54.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86万元、水费0.20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0.94万元、取暖费25.84万元、差旅费4.50万元、公务接待费0.22万元、工会经费2.44万元、福利费3.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3.98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支出52.44万元、医疗费补助1.42万元、奖励金0.12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绥芬河市教育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2.69万元,其中: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05.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津补贴234.1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2.84万元、住房公积金24.3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42万元;
2、机关商品服务支出11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53.15万元、培训费10.49万元、公务接待费0.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0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98万元,主要包括:社会福利和救助1.54万元、离退休费52.44万元。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绥芬河市教育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万元,其中:
2296004 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万元,下降42.86%。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绥芬河市教育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
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
十、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绥芬河市教育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万元,其中: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
2、机关商品服务支出4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十一、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教育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4.63万元,其中:办公费4.38万元、印刷费0万元、差旅费4.5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3.05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设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4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25.84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以及其他费用15.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97万元,增加5.75%。主要原因是:人员比上年增加,定额经费增加。
十三、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绥芬河市教育局采购预算总额872.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54.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7.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十四、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月,绥芬河市教育局共有房屋922.03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922.03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用房0平方米。共有车辆0台,其中:厅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0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车辆0台。共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其中: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四是其他资产384个。
十五、关于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说明
根据规定,2020年绥芬河市教育局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413.48万元,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金额63.2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财政支出结果为导向,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并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
政府性基金: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