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绥芬河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15-01-28 作者:绥芬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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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主任,副主任,各位代表:

现将《绥芬河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向大会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4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受国内外经济增速放缓,结构性减税,卢布贬值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财政收支形势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全市上下顶住压力,积极作为,采取多种措施,尽最大努力消除减收因素带来的影响,完成了市人大批准的调整后收入目标。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14年,全口径财政收入119511万元,为计划95.6%,同比下降46.4%。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6714万元,为计划103.1%,同比下降45.4%;上划收入38527万元,为计划110.1%,同比下降1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270万元,为计划69.3%,同比下降67.6%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1)税收收入。税收收入37253万元,为计划106.4%,同比下降20.3%。其中:

增值税5855万元,为计划108.4%,同比下降4.5%。其中:改征增值税516万元,为计划103.2%,同比增长178.9%

营业税6628万元,为计划102%,同比下降8.8%。主要原因是房地产业税收同比减少864万元。

企业所得税7578万元,为计划128.4%,同比下降20.3%。主要原因是批发零售业企业所得税减收754万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所得税减收836万元,房地产业企业所得税减收522万元。

个人所得税1618万元,为计划85.2%,同比下降19.5%。由于房地产交易量下降,房地产业个人所得税同比减收248万元。

资源税11万元,为计划73.3%,同比下降21.4%

城市维护建设税2660万元,为计划110.8%,同比下降16.8%。增值税和营业税减收,造成附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同比下降。

房产税2832万元,为计划118%,同比增长4.9%。其中商业服务业房产税增收193万元。

印花税1810万元,为计划88.3%,同比增长11.7%。增收主要原因是批发零售业交易缴纳印花税1432万元,同比增收286万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2232万元,为计划109.7%,同比下降14.9%。减收主要原因是受房地产市场影响。

土地增值税1161万元,为计划105.6%,同比下降50%。减收主要原因是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房地产企业开发意愿下降。

车船使用税521万元,为计划104.2%,同比下降16.1%

耕地占用税620万元,为计划62%,同比下降39%

契税3727万元,为计划98.1%,同比下降51.7%。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及房地产交易量下降。

2)非税收入。非税收入19461万元,为计划97.3%,同比下降65.9%。其中:

专项收入1380万元,为计划115%,同比下降10.7%。教育费附加收入随主税减收是专项收入减收的主要原因。

行政性收费3758万元,为计划98.9%,同比下降18.9%。减收主要原因是国家及省简政放权,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罚没收入1900万元,为计划95%,同比下降58%。主要原因是行政执法部门罚没收入大幅下降。

国有资本经营本期无收入,上年同期完成14424万元。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6666万元,为计划101%,同比下降75%。减收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减少。

其他收入5757万元,为计划90%,同比增长9.6%。主要原因是口岸维护费缴入4730万元,同比增收126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270万元,为计划69.3%,同比下降67.6%。其中:市本级同比减收29954万元,边境经济合作区同比减收12048万元,综合保税区同比减收8646万元。

(二)2014年全市财力情况

2014年全市总财力为25352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67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270万元,税收返还收入25866万元,专项补助收入41675万元,结算补助及其他10224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760万元。

财政总支出24780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08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280万元,上解支出2647万元。

收支相抵,结转结余572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结转3288万元,净结余10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滚存结余1410万元。

市本级专项支出情况(详见附表《2014年市本级专项支出明细表》)

(三)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0874万元,为计划119.2%,同比增长2.6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事业,城市基础建设,扶持企业发展支出等方面。

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及增减因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972万元,为计划93.2%,同比下降50%,主要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本年下调并控制“三公”项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各单位停止节日物品及奖金等福利发放,行政运行成本大幅下降。

公共安全支出10420万元,为计划144.7%,同比下降31.5%,主要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同比下降主要是公安局,法院基建工程基本完工,本期工程款支出减少。(本年支出挂账300万元)。

教育支出14894万元,为计划135.4%,同比下降19.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取暖费支出,学校改造和设备购置等。上年同期,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较大,本年支出同比下降。

科学技术支出3837万元,为计划103.7%,同比增长209.2%。同比大幅增长主要是偿还贷款增加,本年贷款本金及利息支出3198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338万元,为计划133.5%,同比增长55.3%。本年体育场馆建设支出2784万元,广播电视台工程款支出98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63万元,为计划145.1%,同比增长33.9%。其中民政局福利院工程支出393万元,最低生活保障330万元;社保省专项增加2336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021万元,为计划123.9%,同比增长96.9%。主要是人民医院工程设备支出5678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2564万元,为计划85.5%,同比下降45.2%。主要原因是本年省专项同比减少2387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0603万元,为计划114.5%,同比增长19.2%。主要用于支付各项工程款,边境经济合作区支出4915万元,同比增加支出2668万元;综合保税区支出632万元,同比减少支出2639万元。本年省专项同比增加918万元。(本期支出挂账4427万元)。

农林水事务支出8898万元,为计划111.2%,同比增长21.1%。其中:水利工程支出3427万元,省专项支出增加3989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32159万元,为计划102.8%,同比增长978.4%。本年国债转贷资金30000万元全部用于口岸改造支出。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45万元,同比下降78.2%。全部为省专项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7835万元,为计划104.9%,同比下降42.8%,主要用于扶持企业发展,其中保税区本年支出1628万元,同比减少支出11761万元。(本年支出挂账4825万元)。

金融支出242万元,为计划93.1%,同比下降67.9%

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414万元,为计划87%,同比下降21.59%

住房保障支出6835万元,为计划330.4%,同比增长118.7%。其中公积金支出2016万元,安居工程支出4804万元。

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286万元,为计划307.5%,同比增长82.2%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15万元,为计划0.2%,同比下降70%。主要是国债转贷资金手续费。

其他支出47433万元,为计划169%,同比下降1.5%。主要用于扶持企业支出26876万元,口岸委公路,铁路改造支出20000万元。(本年支出挂账2629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

基金支出24280万元,为计划61.4%,同比下降68.3%。其中:市本级支出13802万元,边境经济合作区支出10134万元,综合保税区支出344万元。

二,2015年全市预算草案

2015年政府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财源建设,优化支出结构,强化厉行节约,硬化预算约束,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逐步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为我市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助推龙江陆海丝绸之路桥头堡,枢纽站建设提供财力支撑。

2015年政府预算编制的原则:一是依法理财,讲求绩效原则。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要求,完善预算编制,规范政府收支行为,符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二是量力而行,收支平衡原则。预算编制量入为出,保持与部门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相协调,与政府财力相适应,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三是统筹兼顾,厉行节约原则。坚持“保运转,保民生,保发展”的原则和先后顺序,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一)2015年预算安排

1.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7900万元,增长2%;公共财政上划收入30180万元,下降21.7%

公共财政预算财力预计为13024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7900万元,返还性收入18002万元,专项补助9825万元,结算补助及其他40203万元,上年结余4315万元。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29072万元,上解支出1173万元,收支相抵无结余。

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5年基金预算收入28200万元,增长16.2%

基金预算财力预计为32610万元,其中:基金预算收入28200万元,返还性收入3000万元及上年结余1410万元。

基金预算支出32610万元,收支相抵无结余。

3.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328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8912万元,当年收支结余4373万元,滚存结余20826万元。(详见附表《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4.市本级预算情况

2015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8969万元,上划收入227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200万元。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财力预计118411万元(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8969万元,返还性收入16639万元,专项补助9825万元,结算补助及其他39688万元,上年结余32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17610万元(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200万元,省补助3000万元及上年结余1410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17238万元,上解支出11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610万元,收支相抵无结余。(细化的收支预算请在人大批复本预算草案后到绥芬河政府门户网站预算公开版块查阅)

(二)2015年政府性债务情况

1.债务总体情况

截至,经市审计部门初步认定我市政府性债务余额281888.21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75888.21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00000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6000万元。(详见附表《政府性债务清理甄别情况表》)

2015年我市政府性债务应偿还46051.45万元(不含担保债务和救助责任债务)。其中,市本级应偿还34100.02万元,综合保税区,边境经济合作区(以下简称“两区”)应偿还11951.43万元。

2.2015年债务预算情况

2015年偿债资金支出预算30299.61万元,其中:市本级23552.11万元,两区6747.5万元。其余拟通过申请发行政府债券或借新还旧的方式予以解决。

1)市本级债务预算情况。市本级偿债资金支出预算23552.1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12481.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1070.19万元。(详见附表《2015年债务还本付息预算安排情况表》)

2)两区债务预算情况。2015年两区偿债资金支出预算6747.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15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5207.5万元。

三,凝心聚力,迎难而上,努力完成2015年财政工作任务

2015年,我市的财政收入形势仍将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为完成全年预算任务,确保刚性支出,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多渠道加强财源建设,稳步提高可用财力。一是全力落实按战线抓财源,充分调动各战线各部门的积极性,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深入推进协税护税工作,形成齐心协力抓税源的良性机制和氛围。二是充分利用我市“东丝路带”枢纽站,口岸区位等优势来吸引企业,将总部经济企业成长与我市区位优势和发展战略有机结合,切实提高财源项目建设质量和发展后劲。三是大力支持重点税源企业发展,建立定期联系和回访制度,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四是改进和优化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结合我市“四区”,“三园”和“一通道”等重点项目特点,积极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对上申报,加大对上争取资金力度。

(二)多举措优化支出结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一是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严谨性,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三公”经费,压缩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特别是要着力提高园区和“大通道”资金的使用效益,扩大两个口岸的承载功能,推进机场项目顺利启动。

(三)多方面改进工作方式,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一是稳步推进政府,部门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面公开,不断提高预算信息透明度,筑牢“阳光财政”基础。二是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探索运用公私合作(PPP)模式,促进我市重点项目和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多元化运作。三是密切关注中央,省级财税改革动向,严格落实新修订《预算法》的有关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确保资金真正发挥效益。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政府购买服务,公务用车改革,政府性债务管理,区镇财政管理体制,“营改增”试点扩围,财政信息化建设等其他财税领域重点改革任务。

附表1:政府预算公开附表

附表2:政府决算公开附表

附表3:2014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附表4: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附表5:2014年债务情况说明

附表6: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附表7:2015预算草案关于转移支付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