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7-03-30 来源:绥芬河市政府办

2017年3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53号),《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编制公布和数据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形成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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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国家和省下发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制定并印发了《2016年绥芬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绥政办发[2016]33号)。同时加强对全市各单位的宣传,指导,进一步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2016年,我市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176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8112条,政务微博公开332条,政务微信公开261条,其他方式公开247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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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推进行政行为公开

一是我市积极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市政府出台了《绥芬河市人民政府“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市本级财政年度经费预算等进行了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内容也及时公开。及时向社会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并接受社会的意见和监督。对医疗保险,创业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制定出台前广泛征求意见,并认真采纳。

我市年初确定了21项重点工作,不仅在全市召开启动大会,同时还在网站,报纸,电视刊播,负责的市领导和主要部门负责人面向社会做了承诺发言,明确了工作责任,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工作中还经常性地公布推进情况,年末时召开了21项重点工作专项落实推进会议,公布完成情况。我市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工作,公开督查问责信息,目前已发布督查通报8期,对庸政,懒政,怠政及不作为的问责情况进行了公开。

二是加强权责清单公开。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行政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工作的通知》(黑政办综[2016]16号)要求,今年4月底开始,我市按照省级部门下发的权力清单标准目录,在去年公布的权力清单基础上,对各部门的权力清单进行了统一规范,现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11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清零。同时,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梳理了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均已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并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另外,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承接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了第四次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并对全市25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示。我市在年初开展了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重点审核中介服务事项名称,类型及法定来源的适用性和有效性。现已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7项,转化5项,规范40项,保留48项,并已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三是积极开展“两随机,一公开”工作,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在政府网站开设了“双随机一公开”,各部门执法情况进行全流程公开,实行“阳光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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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推进网上政务服务。我市投资224.9万元,建设网上政务服务中心,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和集中监管。年初以来,完成了网上办理流程优化,以及招投标和软硬件设施,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两次业务培训。目前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已正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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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推进公共企事业办事公开。我市正在组织梳理汇总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待完成后即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六是推进结果公开。我市已将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有关进行了公开;对市委、市政府年初确定的21项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公开,让公众更好地了解政府,支持政府和监督政府。通过“信用绥芬河”网站,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抽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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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保障性住房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二是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信息公开。全市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和发改委网站进行了公开。

三是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公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在中小学招生划片工作中,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科学制订招生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阳光分班工作方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电脑派位,均衡分配”,坚持“班科任师资力量均衡搭配”的原则,促进教育均衡和教育公平,树立良好的教育行风;在收费信息方面,职教中心,高级中学,教育幼儿园,阜宁幼儿园设立了收费公示栏,按要求公开收费依据,项目,范围,标准等。高中招生工作实行招生计划,招生录取,收费标准等公开措施,切实做到公平招生,公开招生,公正招生。在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方面,相关工程情况及时在网站公开,北寒小学食堂综合楼建设项目,第一中学塑胶运动场项目等改薄项目均采用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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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推进户籍迁移等公安工作领域信息公开。市公安局抓住出入境,治安,刑侦,交警,户政办证窗口等重点部门和基层单位,提出公安工作“四公开”:即公开法律依据,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社会监督;建立“五个卡”:即警民联系卡”,“办事制度公示卡”,“征求群众意见卡”,“办事流程卡”,“便民服务卡”,促进政务公开机制落到实处。同时,在各重点部门和“窗口”单位全面设立政务公开栏,每季度通过向社会重点公开出入境,户籍,治安部门办理各种证照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基层单位通过政务公开栏,向群众通报所情,公开办理户口,出入境和处理治安案件的情况。

六是推进社会救助领域信息公开。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信息进行了公开,对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救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情况进行了公开;对救助实施过程进行了公开。

七是推进政府预决算领域信息公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做好政府及全市各部门预决算公开,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预决算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同时,按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有关规定,及时向市人大报告有关信息。另外,还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和出国(境)费等“三公经费”的支出和预算通过分项报表予以公开,并对增减变动情况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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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是推进“双创”领域信息公开。通过社会媒体报道,出动宣传车,散发宣传单,全方位,深层次宣传“双创”各项政策和服务标准。在政府门户网站的面向公众就业板块“办事指南”里发布小额担保贷款条件及办理流程,《绥芬河市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补办《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首次就业登记备案(建立工作档案),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服务事项。2016年,累计发布企业用工信息551家,累计招聘5823人,推荐实现就业1571人。

九是推进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在市政府网站进一步公开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信息公开,做好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等信息,发放各类法律知识读本,两考公告,秸秆禁烧公告,环境日宣传册等千余份。及时向社会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并接受社会的意见和监督。

十是推进保障性住房领域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设立专栏,深入推进廉租房,公租房申请,审核和退出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今日绥芬河报》公开公积金制度,政策及业务流程。在微信公众平台及新浪微博上开通了绥芬河住房公积金微信服务号,及时对外公布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

十一是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设立“医疗卫生”专栏,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继续加大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公开。加大公立医院改革信息公开力度,做好基本药物制度与集中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是推进食药领域信息公开。在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监管信息,抽检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专项整治行动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与群众知晓率。全年公开行政执法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检,专项整治行动,消费警示等信息41条。

十三是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督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我市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改革重组,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变动及招聘等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公开财务信息,推动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公开国有企业财务汇总信息及产权变动信息。

十四是推进企业信用领域信息公开。2016年5月初,在省信用办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正式开通了“信用绥芬河”网站,开设了信用查询,政策法规与信用动态等栏目。网站与“信用黑龙江”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对接,并与“信用中国”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并入了诚信体系建设全国一张网大格局中。相关企业信用信息基本实现实时更新。“信用绥芬河”网站也将作为我市信用信息统一对外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各行政主管部门实施事中事后联合监管,建立跨部门跨区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社会氛围等起到重要支撑作用。全年通过该网站公示行政许可信息2578条,行政处罚信息82条。

(三)创新政务公开方式

一是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牵头起草单位报送相关解读材料,并在在政府网站发布。2016年我市发布规范性文件7个,解读率达到100%以上。有的政策解读还运用了数字,图表图解等方式展现。

二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我市成立了网信办,建立健全了政务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同时,政府网站的“民心网”专栏,也是我市的热点回应专栏,2016年民心网共收到留言1093条,其中反映问题1062条,咨询7条,建议24条,回复数1026条,回复率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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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利用新媒体推动公开。在政府网站,报纸,电视台等原有公开方式的基础上,我市新设立了“绥芬河政务”微信公众号和微博,指定专人及时发布全市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

(四)规范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公开内容标准化建设。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组织全市市直部门进一步制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同时,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在政府网站设立了财政资金,重大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和其他领域公开专栏。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在政府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全年审查各类信息约1949件。

二是加强政府网站和行政服务中心等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重点领域信息专栏等栏目,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让公众及时全面地了解,掌握相关政策。2016年,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6597条。行政服务中心在办事大厅窗口实行了行政许可及服务项目(包括中介服务)“六公开”,即项目法律法规依据,需提交的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全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大屏幕电子显示屏每天滚动播放窗口许可服务项目和办事流程,由“中心”统一印制了14个部门服务指南和告知单,分门别类摆放到各窗口,方便办事人员查询;编制了绥芬河市基本建设(含房地产开发)项目流程,分别制作成简洁易懂的项目流程图板和流程明白卡,在办事大厅上墙公示和窗口摆放;交警队,国税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在窗口设立了大屏幕电子显示屏和电子触摸屏。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项,及时予以答复,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无对政府信息公开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不大。两镇及一些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在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和工作精力上投入还不足。二是一些部门网站对政府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由于人员和技术等问题,一些部门网站更新不及时,栏目较少,内容不很丰富。为此我们通过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和组织培训。要通过到基层检查指导,使两镇和各部门更加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网站督促检查工作。每个月都要对部门网站进行抽查,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和其他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有关事项,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