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5-03-24 作者:绥芬河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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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黑龙江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形成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绥芬河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依据国家和省《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实际,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270条。

(一)高度重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针对国家和省下发的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市政务公开办制定了绥芬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转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时上报政务公开调查表和年度报告,通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关注黑龙江省政务微信,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同时加强对全市各单位的宣传,指导,借助公务员培训的机会,对公务员进行了保密,政府信息公开,舆情应对等方面知识的培训,进一步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突出重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信息公开。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市开展了第七次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下发了《关于印发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通过对市直,省直行政审批实施部门41个,行政审批事项345项的清理,共精简103项行政审批事项,精简比例达29.86%;保留242项行政审批事项。在省政府1号令和3号令下发后,我市又根据这两个文件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调整,两次调整共取消23项(含7项原已列为暂停实施项),暂停实施23项(14项应承接项目因我市暂不具备办理条件或无相关业务,暂列为暂停实施),精简比例为10.33%;承接35项,恢复实施4项。经两次调整后我市现有行政审批事项256项。在清理中市国税局,海关等5个中直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了8项,合并了4项,暂时无权实施的5项,依法报备保留63项。梳理全市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将不符合我市经济发展现状以及审批流程不够简化的14份文件进行了废止;对于概念不准确,逻辑性不强的2份文件,要求相关单位立即修改,保留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18件。

在清理结束后,市政务公开办通知各有关单位上报行政审批事项表(内容包括需要提交的材料,承办部门,具体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流程图,并通过政府网站绥芬河市行政审批流程指南和绥芬河市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两个栏目予以公开,及时更新。同时编辑汇总了中央保留的1239项,省级层面保留的363项,省初审和国家委托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117项,印制了500册《国家和黑龙江省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下发各相关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

2.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20145月,我市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政府和部门预算公开专栏,并将2014年政府预算和除涉密部门以外的120家部门的非涉密预算以及“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有条件的部门还在部门网站进行了同步公开。公开的政府预算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部门预算公开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我市2014年的各项决算公开工作将在审核后公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的公开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和出国(境)费的分项报表及增减变动说明。同时,我市还大力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在财政局政务公开图板和市政府网站上以图表的形式列出了《政府采购流程图》,《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流程图》等政府采购规定,公开了办事程序,方便了投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对全市50万元以上的6个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

3.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2014年度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分别于625116发放,发放信息在房产局网站进行了公开。今年是我市第三年度开展实物配租工作,新进选择实物配租家庭18户,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分配原则,分配方式,分配过程等方面进行了公开,同时分配全程由监察局监督。廉租房分配相关信息及保障房工作动态在《今日绥芬河》报进行刊登。对得到保障的家庭信息,及时在绥芬河市房产局网站公布,对保障家庭配租房屋坐落,面积及租金情况;领取租赁补贴家庭的人口,领取金额情况;不再符合我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件要求,给予退出家庭的退出原因等信息均向社会进行公布,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4.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每月在市政府网站公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发放情况,方便相对人查询,目前已公开10298家。在药械许可方面,办理一家公开一家,全年共公开各类企业4家。

5.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对全市78个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经营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重新汇编成册,印制300余份向社会免费发放。该汇编主要内容包括各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经营性收费的项目及其标准,政策依据文件和执行有效期,进一步增强了执收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的透明度,让缴费者更清楚地了解收费政策和标准。同时,每月在政府网站发布重要商品价格监测月报表。

6.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和国土局门户网站公开土地招拍挂,土地登记等信息,在政府网站公开城市规划设计成果,在黑龙江工程招标网公开招投标信息。在政府网站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开房屋征收项目,并在征收区域内制作现场公示栏,将房屋征收决定,方案,程序,步骤,评估结果以及户型,签订协议名单及其所选户型均及时准确地公开。同时为保障所有被征收人的知情权,还采取邮寄,报刊发布等方式送达相关公开内容。另外,设立了政策咨询和接待点,设置了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三)完善平台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

1.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综合运用文字,数字,图表,影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14年政府网站共更新8576条,其中热点新闻2647条,公告公示409条,部门动态720条,视频新闻  1011条,经贸动态509条,政府文件18条,建设领域专栏171条,重点项目23条,部门预算120条,招投标15条,空气质量211条,2014年绥博会,双拥工作,户外运动,普京总统题词的城市等多个专题更新1992条。

2.为规范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为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和集中监管,我市积极推动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考察调研,并邀请哈尔滨同庆网络工程有限公司制定初步建设方案,目前我市正在审核。

(四)完善公开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围绕市委和市政府中心工作,通过政府网站,绥芬河报,电视台等媒介,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全市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动态等,使人民群众更加准确,及时地了解绥芬河的发展态势。

利用政府网站的党政领导干部信箱全面公开市领导的职务,分工,电话,信箱等信息,对群众的投诉问题,领导原件批示,责任单位办理及群众满意度情况进行全面公示,通过民心网了解社情民意,广泛接受各界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将解决和答复情况一并公开。2014年以来,党政领导干部信箱共收到群众反映的问题201条,解决问题回复120条;民心网共收到留言1207条,其中反映问题1107条,回复数1184条,回复率93.50%;在政府网站发布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21篇。同时,在市政府大楼设立督办重点项目电子屏,发布重点项目78项,随时更新进展和完成情况;向社会各界群众发放《民情专递》信封3000封,便于人民群众直接向市委市政府反映问题;全市共有70多个单位通过市交通广播行风热线栏目与市民互动,解答政策法规和有关工作情况。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市全程公开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并通过政府网站,电视台,绥芬河报公开刊登落实整改情况,仅市政府就已公开了6批次180项整改内容。

成立“绥芬河市为民为企服务办公室”,与市长热线受理中心合署办公,全面受理群众和企业通过电话反映的问题,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为民为企服务热线,目前,已接听群众,企业来电1088件次,问题解决率93%;在全市下发了4500万册《为民为企服务手册》中,内容涵盖所有涉及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办事程序,服务电话等信息,发放至全市每个家庭,每户企业;为全市相关人员配发岗位电话214部,通过电视,报纸和政府网同时发布市领导,各职能部门,联检单位,两镇,社区,村委会相关负责人岗位电话335个,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和企业咨询,办事和有针对性地投诉,有效拉近了市民,企业与政府的距离。

(五)夯实基础,抓好镇村和行业政务公开

积极推动镇务和村务公开,通过公开栏,网站等方式将群众关心的村级财务管理,占地补偿标准,土地承包问题,宅基地,低保等情况予以公开。大力推进行业政务公开,教育局对职称评定,学校收费,招生等敏感问题实行全面公开,阳光操作,特别是今天在初级中学利用电脑软件进行阳光分班,整个过程公开透明;民政局将各种优抚,救济,低保等民政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及资金补助标准,发放到位情况全部以电子台账的形式进行公开;人社局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开公务员等人员招录情况,并通过绥芬河报,宣传板广泛刊登就业信息;环保局将环评审批情况,环境质量状况等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并及时更新;公安局通过建立警民联系卡,办事制度公示卡,征求群众意见卡,办事流程卡,便民服务卡这五卡的方式开展警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各部门积极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政务公开的意识不断提高。

(六)规范行政权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在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实行了行政许可服务项目“六公开”,即项目法律法规依据,需提交的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全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大屏幕电子显示屏每天滚动播放窗口许可服务项目和办事流程,由“中心”统一印制了16个部门服务指南和告知单,分门别类摆放到各窗口,方便办事人员查询;编制了绥芬河市基本建设(含房地产开发)项目流程,分别制作成简洁易懂的项目流程图板和流程明白卡,在办事大厅上墙公示和窗口摆放;交警队在窗口设立了大屏幕电子显示屏和电子触摸屏。为真正做到便企,便民,在办事大厅摆放了大型绿色植物和花卉,设立大屏幕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和大楼内窗口及办公部门分布示意图,方便群众查询,办事。在办事大厅内安放办事椅,休息椅,填写台,饮水机,在“中心”每个楼层设置了休息区,放置了沙发,为服务对象提供优雅舒适的办事环境。

目前有16个部门,55项行政许可服务事项,9项便民服务事项,87名窗口工作人员进驻阳光大厅。设立中行收费中心,引入中房地产评估,会计事务所,工程造价咨询,商务中心等6家中介服务窗口,为前来办事的企业,客商和群众提供全程服务。我市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实现了工商,国税,地税,质检四部门并联审批制度,通过“一表申报,一口受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在部门之间的穿梭,节省审批时间,提高服务效能,提供更加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截至11月上旬,共设立企业481户,同比增长126.89%

为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公开,透明运行,开展了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工作。对全市44家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市直单位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和其它行政权力等5类行政权力进行清理,进一步明确行政权力主体,名称,法律依据和流程等。目前,将没有法律依据或不属于行政职权的165个事项排除在行政权力清单之外,清理后的行政权力事项共计3940项,现已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绥芬河市行政权力清单。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我市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及时予以答复。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无对政府信息公开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不足。一是工作力度不大。两镇及一些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资金和人手投入不足,对已开展的工作没有形成体系和机制,不能够很好地予以总结。二是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及时。少数部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不全面,重点不突出,更新较慢。为此我们通过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要通过学习和宣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两镇和各部门更加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要求两镇及全市各部门特别是关系民生的重点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及时更新网站上的公开事项。要抓住政务公开的关键领域开展督促检查,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高效。三是创新政务公开载体。研究建立绥芬河市政务微信,及时公开市民关注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共财政,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信息,扩大公开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