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河办字〔2022〕4号
关于调整绥芬河市各级河湖长、河段长的通知
市河湖长制工作相关责任单位、绥芬河镇、阜宁镇:
鉴于市县、乡镇两级换届和工作调整,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对全市河湖长、河湖长制办公室主任、常务副主任作如下调整:
一、市总河湖长
罗海涛 牡丹江市委常委、绥芬河市市委书记(在履行全市河长职责同时,具体负责北大河、小绥芬河)
王 镭 绥芬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在履行全市河长职责同时,具体负责寒葱河、五花山沟)
二、市级河湖长
宫 冰 市委副书记(寒葱河)
孙晓峰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北大河)
黄丽霞 市政府副市长(五花山沟)
三、市级河(湖)段长
刘庆帅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北大营沟、小南沟)
辛 宇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黑瞎峙子河 )
何海敏 市委常委、人武部政委、市退役军人事务领导小组副组长(建新沟)
吴 叶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红花岭西沟)
李永良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北寒西沟、北寒西北沟)
马文辉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水曲律川沟、东北沟)
刘在明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朝阳河)
王乐刚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北大河头道沟、二道沟)
林 勇 市政府副市长(小绥芬河头道沟、二道沟、三道沟)
朱晓义 市政府副市长(金家沟)
周渤翔 市政府副市长(岔河沟)
四、河湖长制办公室主任、常务副主任
黄丽霞 市政府副市长、市河湖长制办公室主任(兼)
赵 华 市水务局局长、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兼)
五、镇级河湖长
李万军 绥芬河镇党委书记(北大河、水曲律川沟)
王一竹 绥芬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北大河、水曲律川沟)
曲修季 阜宁镇党委书记(北大河、寒葱河、五花山沟、小绥芬河)
谷先明 阜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北大河、寒葱河、五花山沟、小绥芬河)
六、镇级河(湖)段长
徐 斌 绥芬河镇党委副书记(北大河、东北沟)
佟伟刚 绥芬河镇副镇长(鲍福沟、水曲柳川河)
徐欣欣 阜宁镇党委副书记(北大河、五花山沟)
汤龙义 阜宁镇副镇长(寒葱河、小绥芬河)
七、村级河湖长
董忠民 绥芬河镇前进村书记、主任(北大河、东北沟、水曲律川沟别勒洼段)
曲向亮 绥芬河镇绥东村书记、主任(水曲律川沟、鲍福沟段)
李增奎 阜宁镇建华村书记、主任(北大河、小南沟右岸、黒瞎峙子河)
李业峰 阜宁镇建东村书记、主任(北大河右岸、朝阳河、小南沟左岸)
王守元 阜宁镇建西村书记、主任(北大河左岸、二道沟、头道沟)
夏兆春 阜宁镇宽沟村书记、主任(岔河沟、金家沟)
陈德勇 阜宁镇永胜村书记、主任(寒葱河、北大河、红花岭西沟)
纪延昌 阜宁镇南寒村书记、主任(寒葱河)
宋德国 阜宁镇北寒村书记、主任(寒葱河、北寒西沟、西北沟)
秦思坤 阜宁镇建新村书记、主任(建新沟)
刘 志 阜宁镇北沟村书记、主任(小绥芬河头道沟、二道沟、三道沟)
方春维 阜宁镇朝阳村书记、主任(海关沟、五花山沟)
蒋春文 阜宁镇菜营村书记、主任(五花山沟、小绥芬河)
绥芬河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