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公司这种做法有法律依据吗?“次顶楼”的说法横空出世!?

受理部门: 市委办公室 已结 发帖人: 李老师 2023-08-25 1 308

  昨天我去办理暖气报停的时候被告知,我家的楼层是第六层的住宅楼,因为整个建筑是七层顶上带阁楼的建筑,所以被定性为“次顶楼”,而不给报停!这个“次顶楼”不给报停的说法是今年才出现的,前年因房子无人居住我报停过,去年因有人居住又办的开栓供暖,今年再去办理报停就不给办理了呢?!也没见《黑龙江省供热管理条例》里面修改新增什么“次顶楼”不能报停的说法呀!

  况且七楼上面的阁楼也是供暖的,他家阁楼是独立供暖的,也交取暖费(他家是交两层供热费的),我家在他家楼下,在整栋楼的四单元和六单元之间的五单元(不是冷山),怎么就被定性为是不能报停的“次顶楼”了呢?

  今年这个次顶楼的说法会使多少人家不能享有报停待遇了呢?圣火供热公司的这种做法是不是违反规定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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