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规定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0〕22号)、《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牡政办发〔2020〕17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公布绥芬河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牡丹江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制定并印发了《绥芬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绥芬河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加强对全市各单位的宣传指导,进一步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条例》,2020年行政单位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总计92054条。其中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11条;处理行政许可和对外服务事项82443条;处理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475条;行政事项性收费项目67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数量为121项,采购总金额为2911.14万元;其它各类政府信息8209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
2020年行政单位总计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1项,其中市本级5项,口岸委2项,自然资源局3项,阜宁镇1项。均予以公开。收到与信息公开相关行政复议1项,对申请信息重新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明确了分管领导、主要负责科室及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严格把控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各级分管领导层层把关,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政策解读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避免出现涉密信息泄露等负面影响。
(四)公开平台建设
我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要求,以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已有的“政务公开”栏目为依托,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作为市本级主动公开平台。
加强信息查阅点、“两微一端”、自有平台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规范各行政机关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人员和工作机构,负责推进协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全市开设网站1个,微博1个,微信公众号6个,政务APP 1个,丰富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考评工作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在全市发布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中,设置加减分项目细则,对不及时主动公开信息的单位进行通报。加强网络舆情管理,及时公布相关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提升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
(五)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情况
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在绥芬河政务服务平台公开权责清单。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工作机构信息、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规范性文件相关信息。落实“六稳”“六保”工作。分解“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在绥芬河政务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相关政策,做好政策解读,加大执行情况公开力度,确保政策执行到位,落实到位,公开到位。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依托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我市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1313项事项全程网办,2020年办件数量达17031件。落实突发事件应对公共卫生信息公开,我们开设了“众志成城 防控疫情 ”专题,集中发布各项疫情信息。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情况。构建了信息公开平台,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加强政府网站更新维护工作。落实政务公开保障措施,已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并向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组织部门已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距离社会公众的愿望,都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少数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足,怕公开、烦公开等惯性倾向依然存在,影响到主动公开工作的落实。二是推进重大决策公开落实不到,力度不够,需进一步整改落实。三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四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管理水平有待再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新媒体公开形式重视还不够。
下一步,将针对存在问题采取相应措施,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一是强化机制落实。要求各单位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要求落实到公文处理、会议举行、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处罚和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二是强化业务培训,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视频培训等方式加强指导,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加强互动回应,加强对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互动咨询类栏目的及时回应,互动。四是加强平台管理。进一步做好与“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的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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