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3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黑政办发〔2015〕33号),《关于2015年度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要求,形成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七个部分组成。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国家和省下发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制定并印发了绥芬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同时加强对全市各单位的宣传,指导,借助公务员培训的机会,对公务员进行了保密,政府信息公开,舆情应对等方面知识的培训,进一步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截至目前,我市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940条,其中,市,镇政府网站公开8853条,政务微博公开205条,政务微信公开191条,其他方式公开1691条。
(一)加大力度,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一是我市于2014年10月底梳理行政权力清单3940项,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在市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今年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黑政发[2015]9号)精神,我市于4月份开展了新一轮的行政权力清理工作。结合省政府行政权力的分类标准,类别把握,清理依据,清理标准等内容,经过40多天的努力,将去年公开的3940项行政权力进行了整合,规范,调整,截至目前,行政权力保留2497项,减少了1443项,精简36.6%。现已通过黑龙江省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平台和市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二是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省级政府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黑政办综[2015]6号)要求,开展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9月底审核通过了经常态化管理后保留的2497项行政权力对应编制责任清单2497项,责任事项18000余条,已在黑龙江省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平台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按照省里的统一模式,组织开展行政权力流程工作,目前正在制作和审核一次性告知单和流程图。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公开全市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在绥芬河政府门户网站开通了政府和部门预算公开专栏,并将2015年政府预算和除涉密部门以外的133个家部门的非涉密预算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有条件的部门还在部门网站进行了同步公开。二是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将133个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和出国(境)费的分项报表及增减变动说明予以公开。三是大力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在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图板和市政府网站上以图表的形式列出了《绥芬河市2015年政府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流程图》等政府采购规定,公开了办事程序,方便了投标供应商和采购人。采取公众监督机制,对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公开,让公众全过程监督。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和市国土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布土地供应计划(含棚改),出让公告,成交地块结果,以及矿业权信息,增设了征地信息公开专栏。二是及时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评估结果,补偿方案等流程,规定以及办事流程,重点问题解决方案等便民办法。通过在选房超市,征收现场,征收办等场所,发放办事手册和一次性告知单,以及设立政务公开专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各类事项,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让各职能部门的运作情况置于“阳光”下,防止了“暗箱”操作等问题。三是我市开展低保户实物配租廉租房工作已有4年,结合我市实际和当年申请家庭构成情况,制定当年度《绥芬河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分配方案》,将分配原则,分配方式,分配过程,租金标准,申请分配程序,分配房源等及时在网站上公示。进行配租分配时,邀请我市媒体到房源分配现场进行现场公正和实地采访报道,确保了广大群众既能“知情”也能“知悉”。同时通过市政府网站,房产局网站及居民区内张贴公告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告知和宣传我市的廉租住房保障政策,并将廉租住房申请,准入,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四是充分发挥信息化的优势,通过“12329”服务热线及短信平台及时发布住房公积金的政策信息和个人公积金账户情况及还贷情况。
4.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一是围绕企业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编制相关项目宣传册,公开招商信息。二是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发改委网站公开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核准,备案,重大项目动态,社会公共事业,政策法规等并随时更新。三是通过现场公示,网上公示,建立规划公示栏等方式,对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公示。
5.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将教育收费,学校招生,阳光分班,农民工子女读书,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评定等事项在市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开,并做到及时更新,确保让社会和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情况。二是通过政府网站和社区公示板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信息以及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进行了公开。三是积极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工作,在市人社局网站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工作情况,共公布参保,待遇支付,基金收支等信息;及时公布劳动力供求信息,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公布公务员考录信息和《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实施细则》。公布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办法和异地就医信息。五是各类医疗机构通过显示屏,公示板等加大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六是及时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和部门工作情况。
6.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做好我市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改革重组,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变动及招聘等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公开财务信息,推动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公开国有企业财务汇总信息及产权变动信息。
7.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设立了环保要闻,环保动态,环保政务,政务公开,环境监察,法规标准,环境质量状况,环评审批等专栏,及时更新相关内容。还及时向社会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并接受社会的意见和监督。
8.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开取得餐饮服务取可证名单,及时发布食品药品专项检查等工作信息。
9.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目前我市正在组织开展社会组织,中介机构清理整治工作,待清理工作结束后,将全市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相关信息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二)积极组织,推进其他领域信息公开
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推进其他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围绕市委和市政府中心工作,通过政府网站,绥芬河报,电视台等媒介,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全市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动态等,使人民群众更加准确,及时地了解绥芬河的发展态势;在政府网站中俄经贸栏目中发布商贸信息;通过中俄旅游网发布旅游推进项目,不同产品组合,推介营销,服务承诺,投诉结果信息公开以及夏季避暑休闲游,养生度假游,医疗健康游和边境出境游等旅游信息;及时公开全市外事活动的信息,公开发布出国审批,代办签证,代办APEC商务旅行卡等服务指南,申请表等,编辑,发布《俄罗斯快讯》121期,《日韩资讯》8期,《外事简报》21期,为市委,市政府对外决策提供参考;通过绥芬河市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平台公开各类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等项目信息;及时公开全市性的经济社会专项调查,统计信息;公开农广校招生政策,评先评优,良种补贴等内容和粮食收购质价政策和市场价格信息;将12315投诉举报维权中心的工作职责,流程,受理条件等予以公示,开通了消费维权网络系统,方便消费者维权;编制发放行政事业性收费手册,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经营性收费的项目及其标准,政策依据文件和执行有效期等价格和收费政策及价格信息,每月在政府网站发布重要商品价格监测月报表,对重大价格违法案件的处理,实行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对供热等关系民生的重大价格调整实行价格决策听证制度,发挥物价系统“12358”投诉电话和网上举报平台的作用,积极受理群众咨询和价格投诉举报;通过警务公开栏,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进行及时发布警情通报,警方提示,安全防范知识,加大交警,出入境,户政,网络安全管理等有关民生信息的公开力度;公开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工作等多项业务工作的服务标准,时限,程序和监督电话,公开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时公布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尤其是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信息,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新安法,送法宣传进学校,进乡镇,进企业,进社区。
(三)完善载体建设,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1.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综合运用文字,数字,图表,影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15年政府网站公开7264 条。其中热点新闻3973条,公告公示324条,部门动态1345条,中俄经贸106条,政府文件19条,建设领域专栏33条。按照省里要求开展政府及各部门网站普查工作,同时针对政府网站内容更新工作制定任务分解表,完善政府网站相关内容。
2.为规范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为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和集中监管,我市积极推动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考察调研,并与软件公司研究制定和完善建设方案,现已完成硬件工程。
3.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与服务。目前共有14个部门,55项行政许可服务事项,9项便民服务事项,85名窗口工作人员进驻阳光大厅。设立中行收费中心,将窗口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中行在大厅内设立的窗口,实行“一口收费”,实现了“批收分离”。引入中房地产评估,会计事务所,工程造价咨询,商务中心等7家中介服务窗口,为前来办事的企业,客商和群众提供全程服务。将行政服务大厅内中介组织各项经营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在大厅内电子大屏幕滚动播放,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我市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推行四证合一登记模式,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由工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在部门之间的穿梭,节省审批时间,提高服务效能,提供更加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截至目前,共设立企业185户。
4.继续做好党政领导干部信箱,共收到群众反映的问题120条,解决问题回复90余条;民心网共收到留言问题771条,咨询8条,回复714条,回复率达92%;在市政府大楼设立电子屏,发布全市重点工作任务161项,市领导信访接待日安排及每天工作动态;“绥芬河市为民为企服务热线电话与市长热线已接听群众,企业来电4969件次,问题解决率99%。
(四)夯实基础,抓好镇村政务公开
积极推动镇务和村务公开,在农村大棚建设,道路修建,社区办公活动场所装修等重大建设项目一律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并及时将工程招投标情况公开。在任用选拔社区干部和换届之前都实行公开招聘,公开考核,公平竞争。利用社区服务网站,设立了“居民意见”“议事乐园”栏,开展了“网上论坛”,“民评官”等活动,各社区通过 QQ群,微信群,飞信等及时公布上级政策信息,随时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在低保办理,民政扶贫,优抚金的使用,计生执法,干部提拔任用等重大事项上都全程公开。通过公开栏,网站等方式将群众关心的村级财务管理,占地补偿标准,土地承包问题,宅基地,低保等情况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5项,其中有4项申请内容为我市已公开内容,及时予以答复,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无对政府信息公开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我市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参政议政栏目,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进行了公开。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两镇及一些部门工作人员大多为兼职,在工作中投入精力不足,工作力度不大。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不够。主要还是通过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进行公开,微信,微博等新方式运用得不多。为此我们通过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推动两镇和各部门更加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同时组织培训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水平。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和其他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两镇及全市各部门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及时更新有关事项。三是加大创新工作力度。引导更多部门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市民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工作实效。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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