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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合格确认书

日期:2026-10-12 13:56 来源:绥芬河市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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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滨绥铁路K491+213~K496+247段改造工程项目临时用地经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牡自然资临用字〔2024〕1号)批准实施,现该项目使用期限已满,并按要求完成土地复垦工作。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2026年9月11日,我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该临时用地项目复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滨绥铁路K491+213~K496+247段改造工程项目临时用地位于绥芬河镇前进村,用地批复总面积为6.0721公顷,其中一般耕地0.6874公顷,农村道路0.1907公顷,林地面积3.9717公顷,草地面积0.1797公顷,其他面积0.0015公顷,建设用地面积0.2733公顷,未利用地面积0.7679公顷。

二、复垦情况

用地单位通过场地清理、耕作层回覆等措施对临时用地范围进行了土地复垦,复垦总面积为6.0721公顷,其中耕地复垦0.6874公顷,恢复原用地地类,完成复垦率100%。

三、验收结论

经现场踏勘,专家组意见,复垦验收报告资料审查,该项目已按要求完成土地复垦任务,同意该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合格。

绥芬河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10日   

来源:绥芬河市自然资源局

撰稿:逄淑明

校对:候亮

一审:李智

二审:吕春阳

三审: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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