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黑办发〔2023〕6号),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黑财监〔2026〕29号)要求,绥芬河市财政局于2026年8月4日至9月14日组织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
绥芬河市自然资源局、绥芬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绥芬河市绥发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检查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聚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国有企业重点关注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商誉、会计估计等方面。
三、检查结果
检查结果表明:被检查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财务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较好地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有效。但也存在原始凭证不合规,会计科目使用错误,未及时进行会计核算,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及政府采购控制、资产控制、合同控制等内部控制方面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市财政局依法责令相关单位改正。
特此公告。
绥芬河市财政局
2026年9月16日
黑公网安备 23108102000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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