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林长制”“河湖长制”“田长制”联动机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5    信息来源:绥芬河市林业和草原局   作者: 打印  

  绥林长办联发〔2023〕1号

  关于印发《“林长制”“河湖长制”“田长制”联动机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绥芬河市林长制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河湖长制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田长制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两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2023年省林长制办公室会议要求,着力构建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统筹推进林长制、河湖长制、田长制生态保护联动机制,市林长制办公室牵头制定了《“林长制”“河湖长制”“田长制”联动机制工作方案》(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林长制”“河湖长制”“田长制”联动机制工作方案

   

   

   

   

  绥芬河市林长制办公室 

 绥芬河市河湖长制办室

  2023年5月9日     

   

   

   

  “林长制”“河湖长制”“田长制”

  联动机制工作方案

  ( 试 行 )

   

  实施林长制、河湖长制、田长制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黑龙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我们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林长制、河湖长制、田长制政治责任,统筹推进林长制、河湖长制、田长制(简称三长制)生态保护联动机制,现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着力从河湖治理、黑臭水体整治、侵蚀沟治理等方面发力;推动国土绿化、林草资源保护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林草灾害防控、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发力,有效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全面提升林草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全面加强黑土地保护制度体系、工作体系建设等方面发力,推动黑土地保护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依法严打私挖、滥挖黑土,非法占用、污染黑土地等犯罪,依法严打黑土地保护范围周边滥伐盗伐农田防护林、非法开采泥炭土资源、非法占用林地草原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禁止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以及水土保持等方面,全力保护生态环境。

  二、工作机制

  (一)协作机制。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部门联合,建立协作机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牡丹江市委、市政府关于山水林田湖草沙统筹治理的重大部署,顶层设计,集中解决涉河(湖)、涉林草湿、涉黑土地保护等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林长制、河湖长制、田长制具有类似的组织架构,均设置省市县镇村五级工作体系,并且依据各自资源特点,明确划定责任区,实施网格化管理,按照对应层级,加强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协作。“三长制”协作,网格员互相配合,及时发现、制止、报告破坏水资源、林草湿资源、黑土地等损害生态环境等行为,有利于水资源、林草湿资源、黑土地有效保护。

  (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涉河(湖)、林草湿、黑土地管理信息查询共享通道,形成长效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在履职问责、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政策、典型经验交流等工作的动态交流,及时互相报告工作动态、互通工作信息等。

  (三)工作会商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围绕政策措施、发展规划、重点工作任务、重点问题等内容,采取年度会议、专题会议等方式,推动创建工作共创、共商、共建,解决黑土地生态保护和黑土地周边林地、草原、湿地的保护修复,推动荒山荒坡治理,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解决侵蚀沟治理、河湖“清四乱”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探讨解决途径,形成共识,加强与公安、检察、审判等机关会商,行刑衔接,依法治理。

  (四)联合督查机制。坚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加大对重点任务的督查落实力度,形成上下联动、横向配合、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联合督查机制。根据各自职责、工作规则,适时开展联合督查及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推动河湖治理、水质改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黑土地保护、耕地保护红线等重点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三长制”联动机制是深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林长制办公室、河湖长制办公室、田长制办公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加强“三长制”联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到人,为联动机制建立和落实提供保障。

  (二)创新工作举措。要牢固树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思想,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规范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沟通联系,各尽其责,协调联动,着力构建“三长制”工作框架下顺畅衔接、高效发力的制度体系,协同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三)强化宣传教育。利用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环境保护日”、“植树节”、“森林日”、“爱鸟周”、“黑土地保护周”等重要节点,共同开展生态保护普法宣传,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引导公众参与,形成强大合力,积极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政策协调。在实际工作中如遇到新情况,各方以会议纪要或相应领域的规范性文件,作为本方案的一部分,予以实施。

   

   

  来源:绥芬河市林业和草原局

  撰稿:沈良涛

  校对:王光磊

  一审:沈良涛

  二审:王光磊 

  三审:贺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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