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绥芬河市妇女和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2-04-13    信息来源:妇联   作者: 打印  

一、编制依据

(一)《绥芬河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根据《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牡丹江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绥芬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妇女发展实际制定。

(二)《绥芬河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根据《黑龙江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牡丹江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绥芬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儿童发展实际,制定《绥芬河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

二、规划特点

(一)新增“妇女与家庭建设”“儿童与家庭”“儿童与安全”三个领域。更加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不断提升家庭发展的能力。形成支持完善家庭基本功能、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体系。构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男女共担家务和家庭教育责任,促进婚姻家庭关系健康发展。同时保护儿童在家庭中享有的权利。对儿童在安全方面的特殊需求给予支持和维护。

(二)更加重视妇幼健康,加大妇女儿童公共卫生服务力度。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妇女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卫生健康服务。全面落实城乡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有效控制儿童近视、肥胖,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推动“互联网+妇幼健康”,健全妇幼健康保障机制。

(三)更加重视妇女发展,着力提升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影响力。创新制度机制,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平等参与经济建设、平等享有经济发展成果的权利和机会。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服务,引导女性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力培育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女性劳动者。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鼓励支持妇女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

(四)更加关注三孩生育政策落实。完善落实相关法规政策,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为女性生育后返岗或再就业提供公共服务和支持。多元化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增加优质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建立健全生育支持、儿童养育教育、促进工作家庭平衡等税收和福利政策,降低家庭生育养育负担,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五)引入国际视角,探索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专班推进”的工作机制。围绕“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发展环境友好”五个方面,打造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保障儿童权利、城乡儿童均能享有的空间发展环境、服务保障环境和人文培育环境。



绥芬河政务
今日绥芬河
绥意办APP

绥芬河政务
今日绥芬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