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政办发〔2020〕8号
关于印发绥芬河市中小企业稳企稳岗
基金管理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绥芬河镇、阜宁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第七次专题会议设立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绥芬河市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管理使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
绥芬河市中小企业稳企稳岗
基金管理使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第七次专题会议设立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的要求,突出基金对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放大资金规模,合力帮助中小企业解困、稳岗、扩就业,统筹推进我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建机构
成立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管理使用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落实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做好基金推进及使用管理工作。
组 长:李兴国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朱晓义 自贸区绥芬河片区管委会副主任、市财政局局长
李明雷 市工业信息科技局局长
成 员: 郝伟顺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荆义朴 机场办财务部部长
刘润德 市工业信息科技局主任科员
姜 英 市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铁锋 市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张东北 市人社局副局长
周明永 市住建局副局长
秦玉涛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冯义超 市交通局副局长
王 涛 市文旅局副局长
巩建伯 市商务局副局长
范永强 人民银行绥芬河市支行副行长
罗学杰 绥芬河银保监组组长
王兴刚 城投公司副总经理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承担专班日常事务工作,市财政局荆义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财政局负责专班日常事务协调、信息综合汇总工作,督促落实专班议定的各项制度措施。负责市本级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的筹集,拨付和管理工作。
(二)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牵头组织落实分管领域中小企业补助激励政策;负责牵头组织落实科技计划项目、高新技术企业奖补等政策;审核并定期向上级部门报送分管领域中小企业争取担保贷款及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名单;牵头组织落实贷款周转金政策。
(三)金融中心负责研究基金相关政策;会同市财政局牵头组织落实贷款担保风险补偿政策;配合组织落实企业复工复产综合保险费补贴政策。
(四)发改局负责配合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金融中心研究基金相关政策,审核并向上级部门报送物流领域中小企业争取担保贷款及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名单。
(五)市委宣传部负责新文创产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和指导。
(六)人社局负责牵头组织落实企业吸纳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助政策和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创新创业补助政策。
(七)住建局负责审核并定期向上级部门报送分管领域中小企业争取担保贷款及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名单。
(八)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落实分管领域补助政策,负责对农业、农资中小企业稳企稳岗补助激励资金申请进行审核并提出资金使用意见;审核并分期分批向上级部门报送分管领域中小企业争取担保贷款及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名单。
(九)交通局负责对交通运输行业中小微企业稳企稳岗补助激励资金申请进行审核并提出使用意见;审核并定期向上级部门报送分管领域中小企业争取担保贷款及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名单。
(十)文旅局负责推动新文创产业的规模化发展。审核并定期向上级部门报送分管领域中小企业争取担保贷款及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名单。
(十一)商务局牵头组织落实商贸服务类补助政策,审核并分期分批向上级部门报送分管领域中小企业争取担保贷款及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名单。
(十二)人民银行绥芬河市支行负责配合组织落实贷款担保风险补偿政策相关事宜。
(十三)绥芬河银保监组负责牵头组织研发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综合保险产品,制定推进工作方案并组织落实,以及推动优质高效保险服务;配合组织落实贷款担保风险补偿政策。
(十四)城投公司负责配合落实贷款周转金使用。
三、基金设立规模
参照省级做法,我市统筹涉农、就业、涉企等专项资金、周转金借款、压缩一般性支出、自有财力等资金,全市设定基金筹集规模总计0.5亿元。
四、基金使用原则及方向
(一)使用原则。基金设立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救急救困,快捷简便、公开公平、协同联动、容缺办理等原则,充分发挥基金对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的引导、撬动作用,统筹推进我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使用方向。一是重点支持第三产业中,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服务、文化旅游、交通物流、电商平台等行业困难企业;二是重点支持第二产业中,吸纳就业多、资金暂时遇到困难的工业倍增、工业投产、设备改造升级、信息化建设等中小企业;三是重点支持企业留住人才及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等。
五、基金运行方式
市本级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由市财政局负责管理,在工作专班指导下开展工作。从全市通盘考虑市本级企业及基金规模等因素,市本级的贷款周转金对暂时面临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续贷倒贷提供应急周转支持,以及企业贷款周转金运行机构增信,撬动银行放大贷款规模,避免资金链断裂。
六、对上争取工作
为更好地利用好省级64.8亿元的基金规模,解决我市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切实加强部门间配合,在利用好本级投入基金的基础上,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做好我市对省级基金对上争取工作。
工信、商务、文旅、交通、农业、人社等部门,加强对上垂直部门间联络沟通,积极对上争取省财政厅“砍块”分配省直部门的14.8亿元的交通运输业稳岗及新增就业补助,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创新创业补助,企业吸纳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助,农民劳务输出交通费补助和企业用工补助等专项资金。
工信等部门要严把企业推荐质量关,做好对上级垂直部门的担保贷款重点支持企业名单推荐工作。及时将省级主管部门按基金使用方向、范围审核同意的重点支持企业名单,推荐给银行和担保机构。同时,做好对口资金政策争取落实及管理工作。
七、基金政策期限
基金政策实施期限为:发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