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3    信息来源: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打印  

  

  绥政办发〔2019〕14号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绥芬河镇、阜宁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危险化学品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市政府决定从3月23日起在全市开展危险化学品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以下简称“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整治时间和方式

  (一)工作时间

  从2019年3月23日至2019年4月30日结束。

  (二)工作方式

  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按照属地负责、行业监管、企业主责的原则,实行企事业单位自查、行业部门检查、属地政府组织应急管理及相关部门督查相结合方式进行,确保严执法、重实效、促稳定。

  二、检查整治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

  1.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立即组织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设施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发现的事故风险隐患,要严格落实管控整改措施。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立即开展全覆盖督查检查,重点排查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场区规划布局存在的系统性风险,重点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演练情况;要认真对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原国家安监总局),对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对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关闭取缔。要检查企业岗位责任制定落实,隐患排查上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五落实五到位情况。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一律按上限进行处罚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

  2.严格特殊作业和检维修管理。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作业票审批制度,全面开展作业前安全风险辨识分析,严格检测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气体浓度、氧含量,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强化全过程监控;进行检维修作业时,要制定检维修计划和方案,开展作业前的风险分析,检查确认作业安全条件,确保安全隔绝、清洗、置换、通风、监测等安全措施的落实。各级应急部门要将特殊作业和检维修环节的监督检查作为重点,坚决防止“三违”行为,节假日等敏感时期,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特殊作业要升级管理。

  3.加强应急管理。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做到危险化学品性质和爆炸条件、中和介质及存放地点、应急处置流程、救援队伍和专用设备、专家支撑、政企联动“六到位”;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定期组织演练,切实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科学实施救援,防止事故损失扩大,避免发生次生事故,最大限度地保障员工与附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以上3项工作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重点行业领域

  1.工贸行业安全。工信部门牵头,应急管理、商务等部门配合,重点检查岗位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作业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台帐建立及隐患整改闭合管理、承包商管理、应急管理、持续改进管理等内容;继续深化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按时间节点、整治重点内容,突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2.道路交通安全。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交警等部门配合,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是否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车辆是否符合标准和要求,罐体是否有具备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驾驶员和押运人员是否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车辆是否配备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取缔违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货运场站,凡是非法改装伪装、罐体不合格的要全部停运。路面管控,交警部门牵头负责,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重点加大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格管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路线,严格管控公路路面通行停靠秩序,剧毒化学品、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运输车辆要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路线、时间及规定的速度运输,严查严纠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切实加大对“两客一危”、旅游包车、校车和“三超一疲劳”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有力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对极端天气和冰雪路面管控,根据天气情况采取限流、限时、关闭限行等措施,确保安全。

  3.消防安全。消防部门牵头,工信、商务等部门配合重点检查化工企业、仓库等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和其他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消防安全布局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是否依法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等。

  4.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住建部门牵头,消防等部门配合,重点检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新进人员安全教育,项目人员结构组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落实情况,督促对临电、脚手架、复工前准备、机具检测进行安全梳理。对检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查处。做好目前冰雪天气停工期间清雪、防冻工作,复工前企业对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板的安全专项治理,坚决遏制因上述原因引发的安全事故。重点检查燃气输送管线、城市燃气管网安全运行和管理情况;推进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管线占压、交叉、安全间距不足、管道腐蚀等隐患和问题整改情况;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应急管理情况;液化气分销站点经营许可和储存条件等情况;检查液化气充装单位的资质和充装过程安全管理情况;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倒气、实瓶过夜和经营螺丝瓶,占压、破坏、私拆乱改燃气设备设施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

  5.旅游安全。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牵头,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重点检查旅游景区设施及安全管理情况;景区内机动车辆、旅游观光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景区及冰上游乐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情况;落实应急处置措施,严防群死群伤事故情况。

  6.水利设施安全。水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对辖区内水库安全度汛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排查水库度汛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存在的隐患问题的水库,要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完成全部水库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存在严重病险的水库,要空库运行。

  7.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林草部门牵头,应急管理等部门配合,重点检查制订《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森林草原火灾避险方案》及演习演练情况;林区水源布点掌握情况、防火道路维护情况;防灭火设施设备(交通工具、扑火机具、通信设备等)维修维护情况,完好率能否达到100%;应急扑救物资(食品、饮水、油料等)储备及扑救经费准备情况;防灭火指挥机构、扑火战区任务区划图、灭火兵力布防等内业建设情况。

  两镇、两区、教育、卫生等其他领域或行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同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各单位要制定有针对性检查方案和专业检查表,确定检查内容,分类、分级、梳理风险、隐患和问题,建立详细的风险管控、隐患台账,严格落实隐患清零和登记销号制度,全面管控风险,排查治理隐患,务求实效,确保安全稳定。

  市政府将组成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抽查督查等多种方式不定期对各属地、各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  长:李兴国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田德宇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两镇、两区主要负责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组长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统筹领导工作;副组长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工作;成员负责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田德宇(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大检查大整治日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属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制度,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深入一线开展检查,排查整治隐患,迅速组织开展本属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切实把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整治力度。各属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制定本属地、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方案和专业检查表,逐项排查隐患,查出的隐患要逐项梳理,确保每项隐患整治到位。要切实做到对事故隐患的零容忍,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发现的一般隐患,要求立即或限期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停产整顿的,必须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通过验收;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遏制防范重特大事故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对所属地域、行业和企业的重大安全风险点、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排查汇总分析,制定相应的双重安全预防管控措施,有效推动安全稳定发展。

  (三)严肃责任追究。要加大打击力度,对查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大处罚和惩治力度,对非法违法企业,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决不能手软,务必消除诱发事故的隐患。要切实落实责任,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不力,排查隐患不全面,整改治理不彻底,特别是大检查大整治期间出现事故的责任人,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12350举报热线,加强广大职工举报重大安全隐患工作,要加强企业职员全员培训教育,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五)加强情况反馈和信息报送。各属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信息情况报送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工作,每月底(28日前)上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映,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各属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方案于3月26日下班前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康卫东,联系电话:3962539,邮箱:sfhawb@126.com。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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