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06    信息来源:绥芬河市民政局   作者: 打印  

近年来,全市社会组织规模不断发展壮大,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一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也呈上升趋势,一些组织未经合法登记,擅自使用社会组织名称,以服务国家战略名义骗钱敛财,侵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民政部、公安部和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统一安排部署,绥芬河市民政局、绥芬河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公众、其他组织及媒体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专项行动针对在我市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主要指:

(一)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或备案,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对外开展活动的组织;

(二)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

(三)在筹备期间开展筹备工作以外活动的社会团体;

(四)境外非政府组织未经登记、备案,擅自在境内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

二、非法社会组织应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质,立即停止活动,全面消除影响,自行解散。对继续开展活动的,一经发现,将坚决依法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某个社会组织活动以及开展合作时,可事先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在民政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是否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社会媒体在宣传报道社会组织成立、开展各项活动和刊登社会组织广告时,应在相关网站查询,查实该组织是否依法登记注册,是否有违法记录,以免误导群众。查询方式如下:

(一)可在国家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网站“中国社会组织网”(网址:www.chinanpo.gov.cn),点击“全国社会组织信息查询”进行查询。

(二)可在黑龙江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网站“黑龙江社会组织网”(网址:www.hljmjzz.cn),点击或下载“社团名录”“民非名录”“基金会名录”进行查询。

四、社会各界凡发现有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的,可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我们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为及时有效地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举报渠道如下:  

(一)向绥芬河市民政局举报

1.举报邮箱:sfhsmzj@163.com 

2.举报电话:0453-3939983

3.来信举报:绥芬河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绥芬河市沿河街22号东侧楼605室,邮编157399)

(二)向绥芬河市公安局举报

1.举报邮箱:sfhsgajdhce@163.com

2.举报电话:0453-3922561

2.来信举报:绥芬河市公安局(绥芬河市沿河街6号公安局301室,邮编157399)

欢迎社会公众积极提供举报线索。对于依法应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查处的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将及时移交举报材料。

 

   绥芬河市民政局     绥芬河市公安局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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