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工作简报(2021年第5期)

发布时间:2021-04-19    信息来源:绥芬河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 打印  

  “独角戏”变为“大合唱” “三长合一”共画治水“蓝图”

  为有效坚持生态优先,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4月10日(星期六),绥芬河市农业农村局、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绥芬河市公安局联合举行“河长+检察长+警长”保护河流生态机制工作推进会议,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乐刚、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河长办公室主任李永良、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武新宇、绥芬河市水务局局长、河长办公室副主任黄丽霞及相关领导同志参加仪式。“三长”就共同呵护绥芬河市绿水生态,着力打造“水清、草靓、景美、岸绿”的治水“蓝图”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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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旅游城市因水而兴,缘水而美。如何做活“水文章”、打好“生态牌”显得更加重要。“三长”表示《生态机制》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创新工作模式,扎实推动我市河长制工作从“谋划”向“落实”、“作为”转变,把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的重要实践,能够充分发挥河长办、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实现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有机衔接,打防结合,不断提高水环境治理、管理、保护水平,有力助推全市水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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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结束后,“三长”聚焦河道水域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长效管护及生态河道建设等重点,对阜宁小南沟进行巡查,查看了河流水体,特别是河流水质、水域环境情况,并在沿途走访中详细了解沿线河岸两侧存在的问题,检查河流周边是否存在污染源、是否有违法占用河道等影响水体安全的隐患。

  截至目前,出动联合执法20余人次,发现污染河流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两件,正在初查中。下一步,秉承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创新协作方式,加大协作力度,联合机制成员单位全面推进《河长+检察长+警长保护河流生态机制》落实、落细,以此实现水生态保护工作由“独角戏”到“大合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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