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工作简报(2021年第2期)

发布时间:2021-03-16    信息来源:绥芬河水务局   作者: 打印  

  协同治水管水 绘出生态新画卷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维护正常水事秩序和良好的水生态环境,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以及法律监督机关的有效配合。2021年3月3日上午,绥芬河市水务局与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亮剑护河专项行动”调研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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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水务局局长详细介绍了绥芬河市、乡(镇)、村三级“河长”制具体落实工作情况、本市主要河流分布情况、2019年开展的“清四乱”、2020年“亮剑护河”行动及河流生态治理恢复情况。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强调,河流生态治理是系统工程,需要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各司其职并互相协作配合,实现协同治理。、此次调研,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和绥芬河市农业农村局,在共促市域河流治理,实现公益保护,助力旅发大会顺利召开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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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要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警长”各自职能优势,致力市域河流管理保护工作,努力实现建成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城市目标,形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合力,探索“河长+检察长+警长”治河新格局,促进水域保护制度实施向法制化保障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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