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工作简报(2020年第6期)

发布时间:2020-05-28    信息来源:绥芬河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 打印  

  

  严格落实河长制 巩固河道治理成果

  为严格落实河长制,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我市持续开展“清河行动”和“清四乱”活动,同时各级河长加大巡查力度,围绕河湖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倾倒废弃物等破坏河湖生态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河湖卫生状况、水体环境明显改善,非法违规排污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河道内的垃圾得到有效清理,防止了垃圾对水流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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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长山水库水体环境明显改善

  截至目前,累计出动8100余人次,清理疏浚河道15公里,清理河道5600延长米,清理河道杂草200余车,清运河道淤泥及垃圾约2.77万立方米,菌袋740余车,垃圾7050余吨,垃圾清运车72余辆次,拖拉机40辆次,钩机、铲车、四轮翻斗车等机械126台次,清理河岸线违建44处、1100余平方米。累计投入70余万元,河湖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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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河行动”及“清四乱”行动后的北大河

  寒葱河从 2017至2019三年共投资9571万元,通过新建堤防及河道清障,提高沿岸边境经济合作区与南寒村防洪能力,将防洪标准提高至20年一遇洪水,沿岸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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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河行动”及“清四乱”行动后的北大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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