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工作简报(2019年第9期)

发布时间:2019-12-09    信息来源:绥芬河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 打印  

  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宣传教育“八个一”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河湖长制办公室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宣传教育“八个一”活动的通知》(黑河办字〔2019〕4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关爱保护河湖意识,共同保护家乡河湖,共建美丽龙江,绥芬河市河湖长制办公室、绥芬河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宣传教育“八个一”活动。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宣传教育“八个一”活动,旨在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河湖管护、生态保护的社会实践,通过活动的开展,潜移默化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关心关爱河湖,争当河湖的保护者、生态文明的宣传者、美好家园的建设者。积极营造关爱家乡河湖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影响作用,把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向家庭延伸,进一步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共同为保障我市河湖健康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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