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芬河市西环路(新华街-八家子路)道路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2021-09-03    信息来源:   作者: 打印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303G2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绥发改发【2018】29号文件、绥发改函【2019】31号批复,招标人为绥芬河市政府建设工程实施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绥芬河市西环路(新华街-八家子路)道路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绥芬河市西部,起点与新华街相交,终点位于八家子路。

  2.3建设规模:新建道路全长1725.928米,车行道宽11.5米和1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规划范围内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照明工程、监控工程、桥涵工程;

  2.4招标控制价:17,593,443.63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10月9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2 年 11月 30 日,共计总工期417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提供连续三个月(2021年05月至2021年07月)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及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

  3.4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其中: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可兼任),材料员1人(可兼任),机械员1人(可兼任),劳务员1人(可兼任),资料员1人(可兼任),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1年9月3日9时30分至2021年9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须同时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黑龙江建设网)接受行政监管并进行网上登记。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9时30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黑龙江建设网

  9.其他

  9.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的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3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如果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企业书面承诺)

  9.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企业书面承诺)。

  9.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4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

  9.5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9.6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其中招标清单控制价清单格式后缀名hljzbx。制作出投标清单后缀名为.hljtbx。

  9.7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453-8199123

  招 标 人: 绥芬河市政府建设工程实施中心

  地    址: 绥芬河市

  联 系 人: 庞女士

  电    话: 0453-8199949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 柴先生

  电    话: 0451-81888888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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