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芬河市铁路“三供一业”供水分离移交管网维修改造项目已由绥发改发【2018】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芬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铁路集团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绥芬河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绥芬河市铁路“三供一业”供水分离移交管网维修改造项目二标段货物采购
2.2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供货期:2019年6月23日-2020年3月31日,共283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货物清单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2.5质量标准:满足相关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投标人不可以兼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且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针对投标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只能代理一种品牌的产品。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半年(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需体现人员姓名)。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并加盖社保单位公章。
3.7投标人(2016年-至今)承担过至少三项类似业绩。需提供供货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05月10日10时00分至2019年05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50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4.3 图纸资料可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系统下载。
4.4广联达工程量清单可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系统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6月1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线上开标
7.2开标时间为2019年06月20日09时30分。
7.3开标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牡丹江市长安街70号9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9.其他
9.1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进行查询,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就要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下载,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截图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9.2潜在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项目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截图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9.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绥芬河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站
电 话:0453-8199913
招 标 人:绥芬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黑龙江省绥芬河市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53-393079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
联 系 人:隋女士
电 话:0451-51131130
邮 箱:hljzszb@163.com
2019年05月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