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社区、“两镇”(绥芬河镇、阜宁镇)、市民政局、市住房保障中心四级审核符合条件并通过申请人户籍所在社区或居住地公示7天无异议2户(7人)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家庭 | 家庭其他人员信息 | 家庭 情况 | 户籍社区 |
1 | 张艳红 | 2112241980****4306 | 4 | 长女:武文婧2310812002****0228 次女:武文慧2310812007****0223 长子:武文硕2310812010****0230 | 重疾 | 建西社区 |
2 | 郑跃新 | 2310811963****0051 | 3 | 妻:陈敏2310811964****002X 长子:郑立春2310811983****0016 | 残疾 | 建南社区 |
以上家庭公示期为15天,时间为2021年5月7日--2021年5月22日。举报电话:3962936;举报地点:市便民务中心219号房间。
绥芬河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