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气象局落实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

发布时间:2022-08-08    信息来源:绥芬河市气象局   作者: 打印  

  

  改革事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许可证名称:升放气球资质证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审批层级:省、设区的市级气象主管机构

  改革方式:实行告知承诺

  具体改革举措: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取得资质单位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2.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等方式,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活动实施严格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加强对升放气球行为的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提高升放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

  办理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 江南新区卧龙街6号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二楼17号气象局窗口

  咨询电话:0453--6996928

  


来源:绥芬河市气象局综合管理科

  撰稿:岳阳

  校对:许单

  一审:岳阳

  二审:许单

  三审: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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