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理事项

发布时间:2020-10-29    信息来源:绥芬河市民政局   作者: 打印  

  办理事项:申请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办理条件: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事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申请材料:1、特困供养人员审批表2、个人申请书3、户口、身份证4、婚姻状况证明5、残疾证明6、病例7、房产证明8、房屋租赁协议9、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证明10、家庭经济状况、财产申报表11、诚信承诺书12、家庭财产和收入核查13、特困供养人员申请表14、自理能力评估表15、特困供养人员协议书16、其它相关材料。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绥芬河镇公共服务中心、阜宁镇公共服务中

  联系方式:绥芬河镇公共服务中心:0453-3969007

                    阜宁镇公共服务中:0453-3983051

   

   

   微信截图_20191217150210.png

  实施依据:绥政办发【2017】57号《关于印发绥芬河市进一步健全特困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监督电话:3939738



绥芬河政务
今日绥芬河
绥意办APP

绥芬河政务
今日绥芬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