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权利人:王涛)

发布时间:2023-02-09    信息来源:绥芬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作者:张韵杭 打印  

  因下列产权证书丢失,申请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公告作废。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3月3日之前)致电本公告公示电话咨询。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绥芬河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办理遗失补证登记。

序号

产权证号

权利人

坐落

1

黑(2021)绥芬河市不动产权第0004792

王涛

教育路西,沿河街南,吉祥家园小区1号楼,41幢0单元1层14,2层04

  联系方式:绥芬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电话:0453-3938580、0453-3938780


                                     2023年2月9日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登记科

  撰稿:张韵杭

  校对:李怀滨

  一审:逄淑明

  二审:张恩宏

  三审:牛彦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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