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公告(不动产权第0000227号)

发布时间:2022-10-14    信息来源:绥芬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作者:张韵杭 打印  

    房屋所有权人:赵炳森 黑(2019)绥芬河市不动产权第0000227号,房屋用途:住宅;坐落:教育路西,新华街南,学府新城三期9号楼,2幢4单元3层3,建筑面积:91.11平方米的不动产权证丢失,申请补发。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 11月4日之前)致电本公告公示电话咨询。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绥芬河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办理补证登记。

  联系方式:绥芬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电话:3938580

            3938780

  2022年10月14日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登记科

  撰稿:张韵杭

  校对:李怀滨

  一审:逄淑明

  二审:张恩宏

  三审:牛彦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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