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人:张凡 黑(2021)绥芬河市不动产权第0004936号,房屋用途:住宅;坐落:农行集资20单元3层1,建筑面积:82.27平方米的不动产权证丢失,申请补发。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 10月24日之前)致电本公告公示电话咨询。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绥芬河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办理补证登记。
联系方式:绥芬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电话:3938580
3938780
2022年9月28日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登记科
撰稿:张韵杭
校对:李怀滨
一审:逄淑明
二审:张恩宏
三审:牛彦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