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绥发〔2020〕15号)规定,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在绥芬河市购房的,一次性分别给予购房补贴人民币10万元、8万元。经初审,2023年下半年我市有7名人才符合条件,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7日至11月21日。如有异议,请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453-3945032
附件:关于申请绥芬河市2023年下半年购房补贴人员名单
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7日
来源: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才科
撰稿:刘珊珊
校对:刘鹏
一审:陈强
二审:张东北
三审:刘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