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绥芬河市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绥芬河税送达公告[2023]8号)

发布时间:2023-06-01    信息来源:绥芬河市税务局   作者:孙彦超 打印  

黑龙江时利和进出口有限公司: 

  请你(单位)相关人员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约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携带相关资料及时来我局办理有关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绥芬河市税务局

  2023年3 月16日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文书编号

单位

91231081MA1B80HJ6D

黑龙江时利和进出口有限公司

绥芬河税通〔2023〕4511号

国家税务总局绥芬河市税务局绥芬河税务分局

 

  来源:绥芬河市税务局

  撰稿:孙彦超

  校对:李宗胜

  一审:李宗胜

  二审:孙卫华

  三审:付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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