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5    信息来源:省委第十巡视组   作者: 打印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十巡视组从2023年4月22日开始,对绥芬河市开展为期60天的常规巡视。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省委第十巡视组主要受理绥芬河市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其他牡丹江市管理的干部,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反映其他问题的信访举报,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办理。

  接访地址:绥芬河市信访大厅(幸福街1号,人大办公楼后院1楼),每个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

  信访联系电话:0453-3920570,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不分节假日。

  寄信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A028信箱,邮政编码:157399。

  受理日期:2023年4月22日—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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